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现已启动2026年第一批个人类金融不良业务清收处置外部服务商招募,诚邀经验丰富的服务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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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依据2021年1月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资产已启动批量个人不良贷款业务,为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具有个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能力的服务机构。
2026年第一批个人类金融不良业务清收处置外部服务商招募已启动,欢迎各服务机构报名,后续浙商资产将依据各服务机构所在区域、擅长领域、经验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类匹配个人不良资产债权,通过评选进行委托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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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对象
拟准入的对象为在个人不良资产债权处置方面拥有相关经验,对于个人不良贷款项目具有成熟或特色化的处置方案,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个人不良资产生态圈的其他参与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技巧和资产处置能力的催收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催收类、司法类、综合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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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智能催收、上门外访、非诉调解、司法催收(包括不限于保全、诉讼、仲裁、执行、执行恢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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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1月31日,逾期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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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 若司法类服务商具备科技赋能相关能力,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的,须按综合类机构类别申报,双方主体均须提交附件相关材料并填写问卷星调查。
2.意向服务商应确保所提交全部资料(含报送的报名资料、上传的电子影像件、问卷星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经核实后将直接视为无效报名:
(1)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完成报名流程及问卷星填写;
(2)报名资料存在造假行为、未按要求盖章、填写不规范、材料缺失、填报资料不一致等情形;
(3)其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形。
3.若存在报名资料重复报送情况,以最新报送时间对应的报名资料为准。
4.本次招募依照我司既定评分标准择优选聘外部服务商,不以报价高低作为选聘唯一依据。
5.入选的外部服务商须遵守浙商资产对于服务商的管理和GB/T 45251-2025 《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相关要求。
6.以上内容不构成任何委托清收处置的邀约或承诺,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浙商资产所有。
7.咨询电话:
喻经理 13867988252
潘经理 13705747054
汪经理 1820179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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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相关材料下载地址(招募公告地址):
https://www.zsamc.com/news/info/4342.html
2.网页报名链接二维码:
3.问卷星链接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