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的企业管理者对于股权激励对象数量的确定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往往会“走极端”。
例如,有的企业单纯地按照“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方法来操作,造成全员皆股东,全员享分红,但是增多肉少,最终造成企业财务出现赤字;而有的企业太过于“吝啬”,只讲股权分给几个员工,其他员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拿分红,这样又极大地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达不到股权激励的效果。
为了避免这两种极端情况,企业该如何确定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呢?

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越大,股权激励的人数就会相应地提升,需要全方位地涵盖企业的各个部门,每个部门至少有1-2人作为股权激励对象;若企业规模较小,则主要选择企业核心员工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管理者能力
由于企业管理层作为企业的掌舵人,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而管理者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够走多远。因此,企业需要严格考量管理者能力,只能选择合格的管理者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团队能力
股权激励的目的就是为了留住核心人才,如果团队的整体能力较强,可以适当地增加股权激励对象人数;如果团队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则只需要选择能力较强的员工。
企业现状
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的确定需要衡量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如果企业发展良好,且无外债,资金运作能力强,那么,可以适当地增加激励人数;若企业发展较困难,有大量外债,资金周转周期长,那么,企业必须严格控制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甚至是暂停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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