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酸甜法务作为专门从事企业法律咨询的管理公司,经常接到劳动者咨询怎么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而最多的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但最近有一个老板咨询酸甜法务时提出,我们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愿意签怎么办?

一直以来,我国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却对劳动合同的作用存在误解。有的劳动者错误的认为劳动合同是束缚自己的,有劳动合同不如没有劳动合同,想走就走,来也方便去也方便。这样,劳动者往往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是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于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国家为了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此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往往会转嫁给用人单位。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收集证据,以证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事实,从而避免日后的麻烦。

就以上问题而言,公司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让劳动者在收到该通知的回执上签字。如果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并让其在收到的回执上签字,此时终止劳动合同只需支付实际发生的工资,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公司还在一直用人,而劳动者仍然拒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因此发生劳动纠纷并被劳动者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即使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的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遇有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要么在一个月之内辞退,要么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