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年代,股权激励“做不做”,CEO们基本没有分歧,但“如何做”?却存在一些较常见的问题与误区,如不能规避,轻者弱化激励效果,重者甚至导致企业人心涣散、做还不如不做!
股权激励是“一把手工程”
股权激励主要针对那些对公司最有价值、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人。在企业里,这些人是谁?他们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如何?给多少才基本符合对他们的价值定位及个人预期?这些问题只有一把手最清楚,别人无法替代。所以股权激励一定是“一把手工程”,必须亲自操刀,不能托付给其他人。
有些企业的CEO觉得这事太琐碎、顾不上,干脆让董秘或CFO负责,再请个专业咨询公司,自己当起“甩手掌柜”。花很多钱、费很多时间,设计个看起来很完美的方案,一堆精美的表格、复杂的公式,然后就定出分给谁、分多少,可以想象,这样的方案质量会如何?如果打回重来、再继续折腾,可能延缓了股权实施的进程,如果稀里糊涂就下发执行,搞得人心惶惶、群情激愤,那就无法收场了。
所以,咨询公司也好、专家顾问也罢,能做的一定只是理念的引导、经验的借鉴及方法论的支持,绝不可以让他们越俎代庖,关键决策CEO必须亲自把关。
不要让激励变成一个“手铐”
股权激励既然是激励,其目的还是以激励为主,留住人才只是基本,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有“主人”的感觉,促使他们对公司发展做出长期承诺并全情投入。所以在机制设计上,切忌把激励搞成纯粹的绑定,让激励对象感觉这就是一个“手铐”,甚至还不是个“金”的。
比如,有的企业的董事长或CEO,总担心看上的人会跑,心里不踏实,所以让他们掏很多钱来买股权,以为这样人才不会轻易走,即使走了,至少在股权上也不会吃太大亏。实际却可能给激励对象造成了这样一种感觉:这不是给我挣钱的机会,而是让我不能有随便“逃跑”的机会!这样的股权激励就失去了激励的本意。
所以,股权激励的设计安排,首先一定要有吸引力,一定是激励对象自愿的东西。在此基础上,再来考虑激励和约束的有机统一,设定一些防范条款,如规定上市前或者服务几年内,激励对象如果离职,不能私自转让等等。当然,这个条款也不能太过苛刻。
创业“元老”也需要激励
股权激励也不能绝对地认为,对公司未来发展没什么重要价值的人员,就不予考虑。很多创业企业,在“打江山”时能提供的薪资待遇有限,而且失败的风险还非常大,所以很难拢住一个强大的人才团队。在核心团队中,部分人员从能力上看,可能只是“凑合着用”。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这些“元老”很可能跟不上未来发展需要,从股权激励的目的来看,似乎他们就不应该成为激励的对象,但这样的简单考虑并不妥当。
首先,一些“元老”进入企业之初,在个人短期利益上往往做出了一定的“舍弃”,他们搏的是企业的未来,而且他们对企业走到今天也确实有功劳,对他们做出补偿,理所当然。而基于企业未来发展考虑,补偿首选的也应该是股权激励,而不是企业现在情况好了,就给他们多加工资、多发奖金,甚至给一个他不能胜任的高职位,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引发内部的不公平,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激情。
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示范效应”。如何对待“元老”,企业其他人都在看着。所以,在股权激励的对象上,应当坚持“肯定历史、面向未来”的原则,对于创业元老,即使他们不能跟上未来发展需要,也应在股权激励时,给予适当考虑。

股权激励应与中短期激励统筹考虑
股权激励与中短期激励共同构成公司薪酬激励机制,两者应统筹考虑,不要相互割裂。享受股权激励的人,可以要求他适当放弃一些短期激励,这样的安排他们应该是愿意的,因为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手段,股权激励的对象应该更看重公司的长期发展。这一点在引入“空降兵”时,要特别注意,应避免既给很高的年薪,又给很多的股权。
很多创业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薪酬体系相对比较“粗糙”,不同时期加入公司的人,岗位、级别差不多,但薪资水平可能相差很大。条件允许的话,应先把薪酬体系理一理,把这种差异抹平到一个适当的范围,然后再来实施股权激励。此外,也要注意,不要把长期激励短期化,把股权当作奖金发。
股权激励不能“包治百病”
不要对股权激励期望过高,认为搞了这个,核心管理团队等激励对象们自然而然就会全情投入工作。要让激励对象从内心迸发出激情,最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企业能够实现愿景目标,要让激励对象从内心迸发出激情,让他们认同公司的文化。
这些需要系统的管理机制和做法来保证,而激励机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建班子、定战略、带队伍方面,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改进、强化。
不要只谈股权激励的金钱价值
很多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只是和激励对象强调,这在大概等于多少多少钱,结果把它变成了一个纯物质性的激励手段,忽视了文化层面的意义。这样轻者会弱化激励效果,重者会让一些激励对象产生不良心态。
所以在宣传引导时,一定要注意正确导向,除了其金钱价值,更重要的要强调如下这些要点:
•股权从哪儿来的?——告诉激励对象,这体现的是大股东利益分享的胸怀;•为什么要给你授予股权?——说明公司是对什么样人的价值认可,看重的是认同公司文化;•得到了股权,你的角色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打工心态与主人心态有什么不同。
制定标准切忌主观随意
很多企业,员工人数不太多,骨干更少,所以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哪些人应该给、哪些人不给,CEO心里很清楚,往往也就懒得再去仔细琢磨标准,觉得太麻烦、有点多此一举,于是含含糊糊一交代,“大笔一挥”就给定了。等到一些没有股权的员工闹情绪,想解释时,才发现摆到明面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这就会给员工造成一种主观随意的感觉。
“多与少”只是个“量”的区别,“有没有”则是“质”的区别。而且,“多与少”在操作上,往往可以通过协议要求激励对象保密,而“有没有”则是无法保密的。
所以决定“有没有”的标准,一定要慎重对待,这个标准应该是“刚性、无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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