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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江苏联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1,655万元
债权利息:1,789.17万元(基准日:2025年3月20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诉讼状态:已经申请执行
管辖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
保证人:金勇、张桂花、王利君、汤曙红
抵押物一:丹阳市千家乐园1-3#楼底层西边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592.31㎡,土地面积150.40㎡
抵押物二:丹阳市千家乐园B区的4号、8-12号等6间门市房,建筑面积合计242.79㎡,土地面积62.80㎡
抵押物三:丹阳市玉泉路298号兰信公寓4幢1单元301、401、501、601室住宅,建筑面积合计1,031.16㎡。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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