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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施立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镇江施立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389.3万元
债权利息:485.67万元(基准日:2025年6月12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保证人:江苏昌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昌立、刘丽
诉讼状态:已申请执行
管辖法院: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抵押物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277号美馨嘉园49幢第1-2层103、104室,建筑面积合计211.67㎡;
抵押物二:镇江市京口区华润新村14幢第7层705室,建筑面积76.90㎡。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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