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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太子酒店债权
债务人:晋江太子酒店
债权本金:3,758万元
债权利息:1,855.09万元(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保证人:福建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太子酒店有限公司、泉州清濛商务有限公司、蔡子宜、王锦丽、蔡少峰
诉讼状态:执行中
抵押物:晋江市东石镇第四居委会商业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2,115㎡,建筑面积12,948.07㎡。
备注: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具体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相关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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