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置清收服务商招募公告
应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资产或委托方)委托,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资科技)拟对六省精选债权招募处置清收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标的债权】
43户债权,本金合计13.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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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针对标的债权,服务商需进行充分尽调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净回收金额的收回:
1. 采取催收,诉讼,仲裁,申请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资产,申请债务人破产,与债务人或担保人达成和解等方式达到清收目标;
2. 解决标的债权已知瑕疵以及处置难点;
3. 有意向投资人拟购买标的债权或收益权;
4. 委托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完成清收目标。
委托方对服务成效认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处置要求】
委托方式:全风险代理,以单户为单位进行处置;
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清收目标:由服务商自行申报意向债权清收目标金额(评审将根据委托方内设清收目标等相关要素综合评定)。
【服务费用】
完成清收目标的,原则上对抵质押资产清收回款的费率不超过净回收金额的2%,对非抵质押资产清收回款的费率不超过净回收金额的5%;未达到清收目标的,无服务费用。特殊情况的,由服务商自行申报并说明原因。
注:
1. 处置清收服务委托期限内,服务商未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无服务费用;
2. 净回收金额指委托期间内,通过诉讼或执行等回收的货币资金;如回收非货币资产的,代理费用的计提基数为该资产评估值(或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格)处置完毕后回收的货币资金;通过标的债权或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净清收回款为委托方收到全部现金转让价款。
二、招募对象
【主体资质】
清收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准入: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及其管理人员等或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及其管理人员等或与其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三)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四)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适宜作为标的债权清收处置的主体不得参与该资产的处置竞价或变相竞价。
【能力要求】
在当地拥有较广泛的社会资源,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对于不良资产项目有较顺畅的信息渠道,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技巧和资产处置清收能力。
三、招募流程
【报名方式】
进入服务商招募管理系统(pc端:http://tech.zsamc.com)首页,进行账户注册和登录(详见附件《服务商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根据提示进行资质及要素认证填写,请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认证成功后,进入服务项目招商中心查看债权信息、下载债权材料、报名项目与提交清收方案(签章版扫描件)。
【方案评审】
我司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服务商综合能力与方案要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供委托方参考使用,委托方保留就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权利。
注意事项:
1. 请服务商报名后保持联系人手机畅通,我司会根据提交的资质和要素认证内容,适时联系服务商进行二次电话审核;
2. 方案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30日24时;
3. 报名事项咨询:微信号 zszc01(工作时间:9:00-17:30)。
四、特别说明
以上内容不构成本项目的任何要约或承诺,最终结果以委托方确认为准。
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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