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应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资产)委托,浙江浙管特资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资科技)拟就无锡市崇安新城龙和置业有限公司一户债权(下称:标的债权)招募处置清收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标的债权】
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金余额13672.96万元,利息11461.77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债权合计25134.73万元。标的债权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保证人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颜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王*,抵押物为江苏省无锡市广益路299号商业在建工程;司法进程为执行中。
【服务要求】
针对标的债权,服务商需采取浙商资产认可的处置方式清收标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仲裁,申请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资产,申请债务人破产,与债务人或担保人达成和解等。
【处置要求】
委托方式:全风险代理;
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清收目标:净清收回款不低于15500万元;
代理费用:
净清收回款低于15500万元时,无服务费;
净清收回款低于16500万元时,不超过2%;
净清收回款高于16500万元的,以清收回款净金额为基数分段计算,最高不超过14%(服务商可对超过16500万以上部分自行申报服务费率)。
注:净清收回款指委托期间内,通过诉讼或执行等回收的货币资金;如回收非货币资产的,代理费用的计提基数为该资产评估值(或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价格)处置完毕后回收的货币资金;通过标的债权或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净清收回款为委托方收到全部现金转让价款。
二、招募对象
【主体资质】
清收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准入: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及其管理人员等或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保证人及其管理人员等或与其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三)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四)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适宜作为标的债权清收处置的主体不得参与该资产的处置竞价或变相竞价。
三、招募流程
【报名方式】
进入服务商招募管理系统(pc端:http://tech.zsamc.com)首页,进行账户注册和登录(详见附件《服务商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根据提示进行资质及要素认证填写,请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认证成功后,进入服务项目招商中心查看债权信息,报名项目并提交清收方案(签章版扫描件)。
【方案评审】
我司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服务商综合能力与方案进行综合打分评选,并保留就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的权利。根据评审及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中选结果。
注意事项:
1. 请服务商报名后保持联系人手机畅通,我司会根据提交的资质和要素认证内容,适时联系服务商进行二次电话审核。
2. 方案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24时;
3. 报名事项咨询:马经理 13588058682。
三、特别说明
以上内容不构成本项目的任何要约或承诺。
浙江浙管特资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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