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公司中某一件事你个人认为有必要解决,而你又无从下手时,你是否想到过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讨论,那么,你是否有资格提议呢?
酸甜法务告诉你,如果你是以下几类人员你就可以提议: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或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