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医药行业会计检查,随机抽取了77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对其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对医药企业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申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8月份汇报稽查结果。
解读:此次检查,后续可能在医药行业引起轩然大波。1)自两票制以来,医药生产企业为了市场份额不得不承担药价高开风险。为了解决因高开而虚增的利润,医药生产企业需要大量的费用进行冲减。很多医药生产企业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处理方式比较野蛮,甚至采取了买票等行为,给国家税收带来了重大损失。2)医药行业真正的营销行为客观且必须存在,只不过大多营销行为夹带着“带金销售”这个违纪行为,造成了营销费用变味为灰色收入服务的乱像,也造成药品价格虚高,医保费用支出过高,在当期医改大趋势下,灰色费用必然会受到政策打压。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针对2019年医改相关工作做了规划和分工。
重点工作共规划有15项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包括健康中国行动、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规范医用耗材使用、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医生队伍管理、医联体管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等内容,并制定相关负责部门和时间。
此外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加强医院管理,共提出21项具体工作,包括: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
解读:整体看,基本延续既有医改相关政策框架,新增内容较少。各项政策的制定,分解时间和责任到具体部门,有利于推动制定在短期落实。预计,最近几年大量医改政策会出台,医药行业将会出现持续调整。
3、《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国家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根据前期各省(区、市)申报参加DRG付费国家试点的情况,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解读:按病种付费(DRG)比4+7集采影响更大。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本质上是一种按病组打包的定额付费支付方式,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若干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
DRG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DRG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
1)对医院影响:
病人治疗的费用“一口价”打包收费后,大处方、大检查、滥用耗材等行为,都会增加医院的成本,减少收益,因此对于控制医保费用有良好效果。
可见在DRG付费下,医院的医疗行为会回归治疗本身,病人不该吃的药、不必要的检查都会消失。医生即使为了利益驱动希望多开药多拿回扣,但在医院的费用约束和同科室其他医护的绩效压力下,很难像以前一样大开处方和检查。这从根源上避免“小病大治”、过度医疗。
2)对药企也产生巨大影响:
结果是,① 安全无效的神药、恶意更改剂型与规格报高价的老产品,大量辅助用药与卖得非常贵又效果存疑的中药注射剂等将受到重创,② 性价比不高的创新药也会受到限制。因此,未来一些低水平的,以回扣为主要方式的药企将会批量死亡。
在DRG环境下,要存活的药企被迫做出相应调整。
① 逼迫药企更关注药品成本和疗效,追求性价比。DRGs收付费改革下,医保、医院、内部管理都迫使医疗服务提供者追求最低的价格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价格低的,疗效好的药品,性价比越高将越受欢迎。
② 逼迫药企更关注病种的产品组合销售。DRG让药企的销售从仅单个产品销售,向一组产品销售来转变。针对某个病组,在某个领域的产品组合效果越好、性价比越高,企业的竞争壁垒也越高。
如果真正全面推行DRG后,在短时期内,医药需求增长速度可能会出现放缓,同时企业为了生存,竞争可能加剧,无疑会对整个行业带来一定的利空影响。不过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调整,长远看,优势企业将会活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