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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资管REITs周报丨两会代表建议简化REITs产品结构

国君资管REITs周报丨两会代表建议简化REITs产品结构 国泰海通资产管理订阅号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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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3.6-2023.3.10

REITs · 每周快报

2023.3.6-2023.3.10


摘要

3月10日,已发行上市基础设施REITs 25只,已受理待审批基础设施REITs 2只,已获批待上市基础设施REITs 2只。
已上市25只REITs总计市值868.636亿元,REITs走势震荡下行,总市值涨幅8.420%。
本周打新提示:2023年3月14日起(本周二),中航京能光伏REIT将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期为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其中场内认购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场外认购时间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2023年3月14日起(本周二),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将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众投资者认购期为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其中场内认购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场外认购时间以各销售机构规定时间为准。

*备注:若募集首日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募集总规模达到或超过公众发售规模上限,公众发售部分的募集期将提前结束。

一、上周REITs交易情况

截至3月10日收盘,已上市25只REITs总计市值868.636亿元,上周总市值涨幅-0.833%。上周华润有巢REIT涨幅最大,为1.816%,上周首创水务REIT涨幅最小,为-2.333%。

图表1▼已上市25只REITs情况概览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上周REITs震荡下行,一周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表2▼上周REITs市场整体走势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截至2023年3月10日,25只REITs总市值自上市以来累计涨幅8.420%,其中深圳能源REIT累计涨幅最高,达37.229%,上市以来,REITs市场整体走势如下图所示:
图表3▼REITs市场整体走势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二、主要交易指标情况

合计成交量3.503亿股,成交额17.290亿元,区间换手率148.637%。各资产类型方面,上周园区基础设施REIT成交量最高,共计1.708亿股;能源基础设施REIT成交量最低,共计0.099亿股。另外在成交额占REITs总成交额比重中,园区基础设施REIT(38.009%)排名较高,能源基础设施REIT(4.655%)排名较低。

图表4▼上周成交量、成交额与换手率情况

图表5▼上周REITs成交量及交额情况

图表6▼上周REITs换手率情况

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各资产类型的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7▼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图表8▼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图表9▼上周各资产类型REITs交易换手率情况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三、预计收益率情况

截至3月10日收盘,已上市25只REITs的收益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10▼已上市REITs收益率统计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注:以市值计算预期收益率=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开披露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可供分配金额(年化)/截止2023年3月10日收盘基金市值,谨供参考

四、已发售待上市项目情况

截至3月10日,已获批待上市REITs共2只,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一周监管动态及重要资讯

政策

2023年3月6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济南市促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若干措施》共10条,包括加强项目谋划储备、鼓励资产优化整合、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推动基金管理人发展、培育中介机构市场、推动Pre-REITs产业发展、拓展产品投资渠道、强化投资良性循环、吸引专业人才集聚、健全推进工作机制等。
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新闻

2023年3月7日,深交所总经理沙雁在两会上提交《关于修改基金法,为简化REITs产品结构提供法律支持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议案》指出,目前REITs采用“公募基金-ABS-SPV”的产品结构,虽然该结构设计现阶段发展顺利,但相对复杂,复杂的结构带来管理成本较高、运作复杂的问题,且不利于投资者追责,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来源: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年3月9日,国泰君安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立足战略合作新起点,双方将互学互鉴、共享协同,牢牢把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勇担国资国企使命责任,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普惠金融、区域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合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推动优质项目互享互荐,积极构建“招投联动”“投保联动”模式,有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共建共享研究能力,探索REITs、Pre-REITs创新合作,有效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助力国企转型提质增效,激发经济社会创新活力,携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国泰君安官网

六、REITs小课堂

Q1基础设施REITs分红环节,投资者收到的基金分红是否有相关税收优惠?

A:根据《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当投资者从基础设施REITs基金取得分红时,对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当投资者从基础设施REITs基金取得分红时,对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均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Q2基础设施REITs试点范围内的能源基础设施具体包括什么项目?

A:根据《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要求》(发改投资〔2021〕958号),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分布式冷热电项目。

截止2023年3月10日,上市的能源基础设施仅有深圳能源REIT一支。深圳能源REIT于2022年7月26日上市交易,成立以来涨幅37.229%。

Q3基础设施项目应在REITs发行前取得什么相关手续?

A:根据958号文,基础设施项目应在REITs发行前依法依规取得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手续,主要包括: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手续。3.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验收单”,或政府批复的项目转入商运文件)。4.外商投资项目应取得国家利用外资有关手续。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办理的其他必要手续。

项目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应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项目投资管理手续缺失的,应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或以适当方式取得相关部门认可;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明确无需办理的,应对有关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撰稿:国泰君安资管REITs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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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管理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约。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基础设施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终止上市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五)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基金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gtjazg.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和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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