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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股权激励做到“规范合法”?

如何让股权激励做到“规范合法”? 酸甜法务
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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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多数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都有未来上市的目标。但上市标准非常严格,如果股权激励不规范,势必会影响企业上市;同时股

多数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都有未来上市的目标。但上市标准非常严格,如果股权激励不规范,势必会影响企业上市;同时股权激励标准不严格,也会导致上市后存在诸多潜在法律风险。

1、用于激励的股权比例不能过大,过大会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激励股总数占股份总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股本规模越大的公司,该比例可以更小;过多则有法律风险,同时也会损害股东利益。需要给予激励股的人数,如果只有1人,一般不能超过股份总额8-10%;如果多人,则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可占不低于激励股总数30%,即股权激励总额为15%时,一把手为5%左右。至于为什么需要限制股权激励比例,这既有国家法律上规定,也有预防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为一旦上市变为公众公司,其创始股东、主要大股东必将持续迎来股权稀释的过程。以美国的上市公司经验来看,创始股东、主要股东,比例不少都低于5%,股权相当分散,如果股权激励比例过大,很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转移,出现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

2、信托、代持股权等第三方持股方式要避免。不正规的股权激励计划容易导致股权不清晰而成为IPO的实质性障碍,因此尽量避免采用信托、代持等第三方持股方式。

代理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本但以其他人(或投资公司)名义登记为股东的行为。我国采用的实名登记制,对于代持股一般认为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不承认其股东身份。公司存在代持股东,很可能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公司具有潜在的权属纠纷,这样的企业是不会被批准上市的。

虚拟持股是指投资人向公司投入资金,公司向投资人签发股权证明但不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由于未经过工商登记,投资人与企业之间可能是股权关系也可能是债权关系,一旦投资人与企业或股东发生分歧,纠纷随之而起,这一定会成为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严重障碍。

3、对股权激励对象要严格履职义务。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不少上市公司高管通过主动辞职实现“巨额套现”,套现的股权不少来自股权激励。高管辞职套现行为虽不违法,但却严重冲击了资本市场的信心,并可能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大大削弱了股权激励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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