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身为股东,一定有参与过股权转让,不管是身为受让人,还是转让人,都有必要明确股权转让中的债务转移概念。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产生债务,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公司这个债务人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披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会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这时,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在做股票投资时,身为股票转让人时应尽量把最完善的信息提供给受让人;身为股票受让人时,则是应主动要求获取公司的完善信息,在发现对方披露的信息与所了解的信息不符时,选择主动放弃交易,以确保日后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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