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疫期间,小区物业开展的工作都合法吗?
1、物业企业因为业主体温高有权拒绝进入小区吗?
答:可以。同时立即上报所在社区医院、所在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
2、物业有权禁止武汉返乡人员外出吗?
答:有权。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所在社区做好武汉返乡人员的居家隔离工作。
3、物业有权协助社区或居委会把业主家门封了吗?
答:一般情况下,无权。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因此,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所在社区做好武汉返乡人员的居家隔离工作,隔离人员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但物业公司无权协助社区封业主家门。
另,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即当社区被划为疫区时,可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关于疫区的确认,详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疫点、疫区的划分相关规定。)
4、按照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做事,出现法律后果谁承担责任?
答:在社区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履行职责,要求物业公司配合时,物业公司应当配合,相应法律后果应由社区承担。
5、物业向业主赠送口罩、酒精、代购物资,业主投诉物业提供的东西有问题怎么办?
答:区分具体问题,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赠送的物资,赠与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根据《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若物业公司赠送物品时,没有附义务,且没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物业公司无需进行赔偿。但业主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向物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
物业公司代购物资的情况较为复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双方构成“委托关系”还是“买卖关系”进行不同处理。
6、在没有接到政府通知情况下物业对业主采取的哪些措施是违法的?
答:封闭小区、禁止业主进出入均是违法的。
7、什么是有效的政府通知可以让物业按照执行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物业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官方消息,以政府部门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8、近期大量通知是没有公章的,我们可以相信是有效的吗?
答:应以官方渠道发布的通知为准,如官网、官微等。
9、假期返回物业有权拒绝回家吗?
答:不能。
目前并无禁止人员流动的任何法律及规定或政策,故物业无权拒绝业主正常返家。
10、对于拒绝配合测量体温(拒绝登记)的外省市返回人员,物业是否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
答:有权。
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城乡社区组织要在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会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外地返回居住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追踪、督促其居家医学观察14天。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可在社区、小区出入路口对外来车辆、人员进行登记。
11、物业企业是否有权临时关闭小区部分大门?
答:可以。但首先应考虑是否满足业主的出行需求,其次应提前向业主通知或公告。
1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物业费,在成立业主大会的过程中能否被认定为“未及时交纳物业费”的情形?
答:视情况而定。首先,看物业是否有交费时间临时变更的通知,由通知的按通知时间执行。其次,对于可以线上交纳物业费的小区,业主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为由拒交物业费的,应认定为“未及时交纳物业费”;对于不能线上交纳物业费的小区,建议不宜认定为“未及时交纳物业费”。
是否及时交纳物业费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判断,而《物业服务合同》应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13、业主进入小区时,物业量体测温发现异常怎么办?
答:物业企业在检测中发现有体温≥37.3℃的业主,①仔细询问其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同时身体没有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其服用感冒退烧药,居家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②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建议其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或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同时上报属地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
14、因疫情导致商铺长期停止营业,物业费是否仍应收取?
答:疫情问题导致部分店铺长时间无法营业,由此产生无法营业期间物业服务费是否仍应缴纳的争议问题。考虑到此次疫情影响已经接近非典,因此通过检索非典时期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案例,从检索情况来看:
①大部分法院支持减免租金,其中有法院认为可以全免,也有法院认为应当双方合理分担租金损失,因此支持部分免除。
②仍有少数法院不支持减免租金,其中主要理由为疫情为正常商业风险的一部分。据此,若有商铺提出减免物业费的要求时,建议各物业企业首先看合同约定,看是否有类似“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传染疾病、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等事)致使无法正常经营的,应减免该期间的物业费”等相关的条款,若没有相关约定,则建议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建议对方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
15、小区业主在交流群中散布疫情谣言,物业服务企业应怎么做?
答: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小区业主交流群中一旦发现散布谣言的情况,应及时的对散布谣言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谣言进行正确的解释,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该散布谣言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16、对于小区内业主自发组织的聚集性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应怎么做?
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鉴于疫情的传播方式,应尽量减少人员的聚集,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小区内存在聚集性活动,应及时的进行劝导。
17、物业企业是否可以组织募捐活动以及如何做好募捐工作?
答: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联合业主委员会组织本小区针对疫情的募捐活动,为疫情的防控出力。在募捐活动的进行中,要保证公正公开,将募捐的方式、用途、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18、部分小区规定外地(疫情严重地区)返还人员(业主、租户)观察待家14日,该人员未遵守,物业如何处理?
答:建议物业服务企业严加防控、可以与小区内业主委员会沟通对其进行约谈,并及时上报属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
防疫期间业主违法案例,请各位业主引以为戒
案例一:【不配合小区防疫检查,夫妻俩把车堵到进出口,双双被拘留!】
2月6日晚9时许,咸阳某小区业主樊某某(男,49岁)驾车进入小区,因该车辆不符合防疫期间的进出规定,工作人员不允许该车辆进入,樊某某及其妻子章某(女,46岁)拒不配合,与渭西办防控人员、小区保安发生争吵,将一名保安人员手机打碎,并故意把车堵在小区的进出道上,对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彩虹公安分局第一时间进行了严肃查处。经审查,樊某某、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章某、樊某某夫妻俩分别被彩虹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7日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拒不配合,传播疫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案例二:【拘留!业主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还殴打保安】
2月4日下午,达州市江湾城小区业主贾某和女友周某红买菜回家进入小区大门时,拒不执行小区物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所有小区业主必须刷门禁卡进入”的规定,在物业保安沟通后仍不听劝阻,强行通过大门,并对物业保安徐某进行殴打,致徐某受伤倒地。目前,周某红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拒不配合测体温还殴打保安 乐山一男子被行拘5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乐山住建部门要求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出入口管理,做好外出回家人员排查登记、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疫情当前,但仍有个别业主太任性,拒不配合小区物业管理。2月4日下午13时许,乐山市犍为县威尔顿庄园小区49幢出入口,谢某某未携带门禁卡被拒绝进入。随后,谢某某又拒绝配合物管人员测量体温,并用砖头暴力破门后,冲进门岗殴打保安。经调查,谢某某对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相关规定置若罔闻,行为影响恶劣,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公安机关提醒,当前正值防疫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影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例四:【不配合防疫管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依法拘留!】
2月3日14时许,何某(男,汉族,38岁,合肥市蜀山区人,系金色池塘3期小区业主)与其妻子驾车到金色池塘小区外取快递后,从小区西门返回(何某妻子驾车),由于车辆未在小区电子识别系统登记,道闸无法自动打开,小区保安拒绝为其开门。何某和其妻子下车与物业工作人员交涉,物业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因疫情防控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车辆如未在物业登记,需要业主先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双方争执后未果,何某突然驾驶车辆撞坏小区西门道闸并进入小区,后驾车撞坏南门道闸外出。
案发后,蜀山分局井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将何某传唤至井岗派出所接受调查。
2月4日,何某被蜀山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消毒工作要做好,安全使用消毒用品需记牢
1、使用医用酒精消毒时要注意防火
医用酒精是乙醇和水的混合溶液,其中乙醇的浓度为75%。医学实践证明,这个浓度的医用酒精消毒效果最好,能够杀灭多种细菌和病毒,也能够有效杀灭新型冠状病毒。
乙醇除了用于消毒外,在工业上的重要用途是作为燃料。比如乙醇汽油,就是将乙醇混入汽油中作为汽车燃料使用,这也说明乙醇和汽油具有某些相似的性质,它们都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极易燃烧。医用酒精虽然不是纯乙醇,但是浓度已经相当高,已经具备极强的可燃性,在使用酒精时,一定要远离火源,防止酒精点燃而引发火灾。
使用医用酒精时除了不能直接接触火源以外,还要防止酒精蒸气导致的燃烧和爆炸。在使用医用酒精时,特别是进行喷雾消毒时,由于酒精挥发性强,容易产生酒精蒸气,特别是在密闭的空间,如门窗关闭的房间中,可能导致酒精蒸气聚集,达到爆炸范围,遇到火源则引发燃烧,甚至爆炸。
总之,使用酒精时,要远离火源,不要使用喷洒式消毒用法,使用毛巾蘸取适量酒精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并注意开窗通风,;存放的酒精,也要远离火源,切忌放到厨房等与火源接近的地方。
2、使用84消毒液时要防止中毒
84消毒液是次氯酸钠和氯化钠的混合溶液,消毒时起作用的是次氯酸钠,氯化钠是生产时候的副产物,不起消毒作用。其消毒原理为,次氯酸钠以及次氯酸钠与二氧化碳等作用产生的次氯酸具有强氧化性,可以杀灭细菌和病毒,对新型冠状病毒也有效。
次氯酸钠及次氯酸氧化性非常强,不但可以杀灭细菌和病毒,对人体细胞也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在使用84消毒液的时候,要按照使用要求进行稀释,还要戴上手套等进行防护,避免身体接触,防止吸入人体。
由于84消毒液是次氯酸钠和氯化钠的混合溶液,二者可以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氯气,这就是在使用中会闻到氯气味道的原因。氯气具很强的毒性,对呼吸道具有较强的伤害,过量吸入会导致中毒死亡。在正常情况下使用84消毒液,产生的氯气量不大,在敞开体系下是安全的,但是在密闭空间则可能由于氯气聚集而产生中毒危险。
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84消毒液不能和酸性物质(如醋、洁厕灵等)混用,混合后会产生大量氯气,导致人员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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