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7日,已发行上市基础设施REITs 28只,已获批待发行基础设施REITs 1只,已受理待审批基础设施REITs 2只。
截至7月7日收盘,上周REITs市场呈现先跌后涨态势,整体小幅上涨,已上市28只REITs总市值(除权后)达878.530亿元,全市场公募REITs总权益(除权前)932.720亿元,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已上市REITs总发行市值涨幅为-4.367%。
截至7月7日收盘,已上市28只REITs总市值(除权后)878.530亿元,全市场公募REITs总权益(除权前)932.720亿元,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总发行市值涨幅为-4.367%。上周富国首创水务REIT涨幅最大,达5.267%,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REIT跌幅最大,达-2.457%。
自上市交易以来,中航首钢绿能REIT涨幅最大,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总发行市值涨幅达23.074%;华夏中国交建REIT涨幅最小,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总发行市值涨幅达-34.233%。
图表1▼已上市28只REITs情况概览

注1:除权后现价,指基金份额现价。
注2:除权前现价,指在基金份额现价的基础上加回其自发行以来对应分红金额后的价格。由于公募REITs高分红的特征以及特许经营权类REITs“付息兼还本”的本质,除权前现价可更好的体现REITs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REITs市场走势呈现先跌后涨态势,整体小幅上涨,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合计成交量3.873亿股,成交额15.920亿元,区间换手率2.25%。各资产类型方面,下周园区基础设施REIT成交量最高,共计1.735亿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REIT成交量最低,共计0.140亿股。另外在成交额占REITs总成交额比重中,园区基础设施REIT(32.324%)排名较高,生态环保基础设施REIT(5.104%)排名较低。
图表4▼上周成交量、成交额与换手率情况
图表5▼上周REITs成交量及交额情况
图表6▼上周REITs换手率情况

图表7▼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图表8▼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截至7月7日收盘,已上市28只REITs的收益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10▼已上市REITs收益率统计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资管
注:以市值计算预期收益率=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开披露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可供分配金额(年化)/截至2023年7月7日收盘基金市值,谨供参考
截至7月7日,已获批待上市REITs共有1只,情况如下表所示:
7月3日,湖北科投光谷REIT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说明湖北科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湖北科投光谷REIT的增持情况。
湖北科投集团一致行动人1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2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基金份额2,422.32万份、814.65万份,增持后湖北科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增加5.395%,合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39.395%。
7月6日,张江产业园REIT披露原始权益人及其控股关联方增持基金份额计划进展,称增持计划已获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张江产业园REIT原始权益人及其控股关联方拟于二级市场价格不高于扩募发行价格时启动增持,累计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增持后持有不少于六个月。
上周,共10支基础设施公募REITs披露2023年中期主要运营数据。总体而言运营情况良好。
其中,临港创新产业园REIT与东久新经济REIT可供分配金额预测与招募说明书中2023年度同期可供分配金额基本一致;盐田港REIT、深圳安居REIT经营业绩好于预测情况;蛇口产业园REIT各项目1-6月的出租率呈上升趋势;合肥高新REIT各项目出租率均高于2023年预测出租率,租金标准与预测保持一致;厦门安居REIT的2个项目整体出租率为99.64%,个人租户占比91.37%,企业租户占比8.63%;中国铁建REIT项目公司通行费收入达到预测值的51.17%,超额完成预测目标;深圳能源REIT项目平均售电单价同比增长。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月5日起,包括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天弘基金、银华基金、东方红资管等在内的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发布公告,明确公司旗下部分FOF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
将公募REITs纳入FOF投资范围,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投资人群体,引导长期权益资金入市,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并提高公募REITs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FOF基金入局将更好地实现公募REITs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促进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7月6日-7月7日,“民生、消费、产业REITs发展峰会”在重庆举行,共同深入探讨民生、消费、产业REITs的发展方向。
证监会债券监管部主任周小舟表示,证监会将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REITs信息披露体系,推动配置型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研究推动REITs市场与香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REITs专项立法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表示,要逐步实现REITs规则的标准化、制度化,促进REITs市场不断扩容,积极推动消费、供热、水电、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突破,吸引更多资金参与REITs投资,积极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发行REITs等。
Q1:对于收费公路项目,管理人应当披露哪些经营情况指标?
A:管理人应当披露收费公路项目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包括各年度车流量、车流量增长率、车流量复合增长率、通行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明细、经营性净现金流等。其中其他收入包括广告位租金收入、服务区经营权承包费收入、路赔款收入等。经营情况波动较大的,管理人应当披露变动原因。管理人应当披露实际交通量与收费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交通量的差异情况。差异超过5%的,应当披露原因。
以江苏交控REIT为例,2020年自然车流量增长率25.33%、净利润为负、息税摊销折旧前利润下滑,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原因为沪苏浙高速公路根据国家政策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5月5日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车流量大幅上升,但收入下降,而保障道路正常通行相关的经营成本正常发生。
Q2:收费公路项目的竞争性交通设施项目包括哪些项目?
A:竞争性交通设施项目包括其他收费公路、铁路、国省县公路干道等。管理人应当披露现行规划内的竞争性交通设施项目对收费公路项目运营的影响,充分揭示风险,设置风险缓释措施。
江苏交控REIT底层资产沪苏浙高速公路全线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招募说明书中分析了苏州市6条主要高速公路及苏州市域内国省普通干线G318、S230的竞争情况。沪杭甬REIT选取了所在区域、通车时间、收费期限以及技术标准选择与底层资产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类似的龙丽丽龙高速进行分析。中国交建REIT选取了鄂北地区通往湖南方向的京港澳高速进行分析,并通过《湖北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2018-2035)》分析未来区域内新增可比项目可能性较小。
Q3:收费公路项目存在收费减免情况的,管理人应披露哪些信息?
A:管理人应当披露收费公路项目报告期内收费减免情况,并说明减免安排对历史现金流的影响,充分揭示风险,并设置风险缓释措施。针对政策鼓励但未强制要求的收费减免情形,管理人应当明确收费减免在基金治理层面的决策机制。
针对收费减免情况,江苏交控REIT及安徽交控REIT均设置了向相关部门争取补偿政策或措施的形式,例如延长收费期或财政补贴,作为风险缓释措施。中国交建REIT采取了向贷款行争取下调贷款利率,降低利息成本的形式,作为风险缓释措施。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管理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邀约。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基础设施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终止上市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五)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基金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gtjazg.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和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