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12月15日,已发行上市基础设施REITs 29只,已获批未发行基础设施REITs 5只,已反馈基础设施REITs 8只(含扩募1只),已受理基础设施REITs 6只。截至12月15日收盘,上周REITs市场整体呈下跌趋势,已上市29只REITs总市值(除权后)总计791.656亿元,总权益(除权前)共计860.082亿元,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已上市REITs总发行市值涨幅为-14.434%。
本周打新提示:今日,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询价
截至12月15日收盘,已上市29只REITs总市值(除权后)总计791.656亿元,总权益(除权前)为860.082亿元,总权益(除权前)较已上市REITs总发行市值涨幅为-14.434%。上周中金山东高速REIT涨幅最大,为4.642%,富国首创水务REIT跌幅最大,达-11.148%。
自上市交易以来,鹏华深圳能源REIT涨幅最大,总权益(除权前)较总发行市值涨幅达15.758%;华夏中国交建REIT跌幅最大,总权益(除权前)相较于总发行市值涨幅达-42.585%。

注2:除权前现价,指在基金份额现价的基础上加回其自发行以来对应分红金额后的价格。由于公募REITs高分红的特征以及特许经营权类REITs“分红兼还本”的本质,除权前现价可更好的体现REITs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注3:产品期间内涨跌幅,反映产品总市值(含首发及扩募)与产品总募集金额(含首发及扩募)对比的涨跌情况。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REITs市场整体呈下跌趋势,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合计成交量4.025亿股,成交额14.362亿元,区间换手率2.0995%。各资产类型方面,上周园区基础设施REITs成交量最高,共计1.710亿股;能源基础设施REITs成交量最低,共计0.223亿股。另外在成交额占REITs总成交额比重中,交通基础设施REITs(30.224%)排名较高,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5.990%)排名较低。
图表4▼上周成交量、成交额与换手率情况
图表5▼上周REITs成交量及交额情况
图表6▼上周REITs换手率情况

图表7▼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图表8▼分资产类别交易情况

截至12月15日收盘,已上市29只REITs的收益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10▼已上市REITs收益率统计

数据来源:Choice、国泰君安资管
注1:以市值计算预期收益率=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开披露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可供分配金额(年化)/截止2023年12月15日收盘基金市值,谨供参考。
注2:发行市值涵盖产品首发市值及扩募市值。基础设施项目可供分配现金流包括产品整体资产组合(首发项目及扩募项目)可供分配现金流。
截至12月15日,已获批待上市REITs共有5只,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各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封卷稿)、国泰君安资管
12月16日,普洛斯REIT发布关于原始权益人管理层出资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13日,普洛斯REIT原始权益人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普洛斯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389,252,276.00份,持有份额比例为20.08%。
普洛斯中国现任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管理层拟共同出资依法成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用于在二级市场买入或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该基金的基金份额。
参与增持的管理层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8,000万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期限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参与增持的管理层承诺,本次增持的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则要求。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月16日,普洛斯REIT发布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普洛斯REIT 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于2023年6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扩募份额通过定向扩募的方式发售,均为有限售安排的份额,扩募完成后,基金总份额为1,938,268,684份(首次发售份额1,500,000,000份,扩募份额438,268,684份)。
扩募份额上市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基金流通份额为1,200,000,000份,占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1.91%。此次扩募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1,550,614,947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00%。
12月16日,普洛斯REIT发布2023年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显示,收益分配期间为2023年7-9月,普洛斯REIT每10份基金份额可获分红0.4250元,本次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86,727,663.00元,分红金额为82,376,419.07元。本次分红为普洛斯REIT 2023年度第三次分红,分红金额约占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5%。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首单民企消费REIT项目——物美消费REIT正式获得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批复和交易所无异议函,目前首批4单消费REITs已经全部获批。
物美消费REIT原始权益人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北京重要的民营企业,底层资产为4个社区商业物业:华天项目、德胜门项目、大成项目和玉蜓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9万平方米,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值总额为10.02亿元。其中三个项目紧邻二环,一个项目毗邻四环,区位较好,人流密集,周边居民拥有较为稳定的社区商业消费习惯;各项目主力租户为物美、麦德龙等品牌超市。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月14日,首创水务REIT发布外部运营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公告
首创水务REIT外部运营管理机构首创环保集团于12月12日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的《留置通知书》,首创环保集团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邵丽女士被实施留置措施。鉴于邵丽女士目前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首创环保集团的正常运作,由首创环保集团董事张萌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告称,该事项不会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基金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月13日,晶澳科技(002459.SZ)拟申报平价光伏电站REITs
晶澳科技发布公告,拟选取康保县晶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康保晶能项目(简称“康保项目”),以及朝阳兴华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朝阳兴华平价上网项目(简称“朝阳项目”)为标的资产进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康保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属于光伏发电扶贫补贴项目,建设规模为20MW,朝阳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属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规模为295.425MW。
来源:巨潮资讯
Q1:对于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求哪些合规性手续?
2.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手续。
3.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验收单”,或政府批复的项目转入商运文件)。
4.外商投资项目应取得国家利用外资有关手续。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办理的其他必要手续。
项目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应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项目投资管理手续缺失的,应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或以适当方式取得相关部门认可;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明确无需办理的,应对有关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Q2:生态环保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可转让性问题可能涉及哪些主管部门审批?
1.发起人、项目公司股东一致决议,涉及机构有国有企业,可能涉及同级国资监管部门。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所有权人股权转让无异议函。
3.行业主管部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机构出具的股权转让无异议函。
4.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解除抵质押谅解函或提前还款同意函。
Q3:生态环保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为什么一般通过反向剥离人员及其他不属于标的资产组的资产完成重组?
A:生态环保项目通常通过单独设立项目公司来运营标的资产,采用反向剥离方式完成重组,主要出于以下两个原因:
1.以独立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生态环保项目使用独立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可以直接利用项目公司的历史经营数据编制备考报表,从而更方便进行REITs的发行。此外,此方式无需考虑内部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问题。
2.避免特许经营变更成本:如果生态环保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更换项目实施主体需要重新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这可能导致成本上升。因此,采用反向剥离方式可以避免这种变更带来的额外成本。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管理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邀约。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基础设施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终止上市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五)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基础设施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基金由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gtjazg.com/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和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