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应收账款的清收技巧(1)》所载的手段还是要不到,怎么办?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及时对账,确认债权
实践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逾期账款的交易,由于证据意识的缺失,存在没有书面合同,缺少收货凭证等履行手续方面的证据瑕疵。将来诉讼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面临败诉的风险。这种情形下,当债务人到期未及时付款时,可以考虑给予宽限期,趁机提出要求书面对账等要求,以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这样,一旦对方到期未付款,通过对账取得的债权凭证也有利于将来诉讼举证。
2、提供保证,连带责任(第三人担保)
由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履约保证,其本质意义在于债务人不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时,由保证人承担还款义务,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及时收回货款。在现实中,重视债务人而轻视保证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一旦债务人没有及时付款,债权人一定要将保证人与债务人一并追究,对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直至逾期账款全部收回。
3、抵押质押,以物抵债
资产抵押质押,主要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机器设备、公司股权等资产权利,作为全面履行合同的担保。把握核心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一定要大于应收账款本身,现值大于应收账款的差额越大,应收账款的安全性越高。当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到账时,一定要及时按合法程序处置抵押质押物品,确保应收账款安全。关于以物抵债,虽然我国法律明确抵押权人在债务
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以及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是并未明确禁止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处置方法,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如果债务人未积极履行债务,可以考虑和债务人协商以物抵债。
4、律师介入,非诉催收(发送律师函)
委托律师不一定打官司,律师协助催收包括调查、沟通、协商、谈判以及发律师函等方法。司法实践中,委托律师催款,大约有70%是通过非诉讼催收的方式,成功收回逾期应收账款。这种方式既不会破坏客户关系,又收回了账款。实践中,就有相当多的债务人在律师介入沟通协调后,了解到自己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归还欠款。
5、诉讼催收,刑事控告
对于拒不付款的债务人,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实现权利的最终手段。债权人通过自身努力,仍然无法收回逾期账款时,就应当及时提起民事诉讼。有些合同纠纷往往还触犯到刑法规定,在对方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控告,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给债务人造成更大的压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财产保全,及时清收
中国有句古话: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债务人如果存在逾期的应付账款,往往存在不止一个债权人。当债务人没有如期付款时,一定要及时催收,以免债务人的财产都被执行完毕,使得债务无法清偿。因此,在债务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一定要先下手为强,迅速采取诉讼、仲裁,同时辅之以财产保全,以确保将来实现债权。
7、强制执行、失信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老赖”的名单将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包括各地法院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法院还将把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点对点”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遭遇瓶颈。这种情形,对于欠款不还的债务人将来的生产经营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为债权人,可以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这一规定,迫使债务人及时付款。

易账款,中小企业应收管控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