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两年,基金收益是真的高!
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过去两年,全部基金中有1680只(A/C分开计算,下同)基金实现翻倍收益,210只基金涨幅超过200%,部分明星基金更是有12年超10倍的回报。
不过,让小红没想到的是,部分投资者竟然将其视为“暴富”工具,并动起了募集资金“加杠杆”炒基的念头,希望通过投资基金“一夜暴富”,实现人生逆袭。有投资者已经开始通过“承诺高息”来进行募集资金来“炒基”。
但是,很多投资者刚刚追了“涨”,就迎来了牛年的宽幅调整。从梦想的“一夜暴富”瞬间成为“一夜回到解放前”。
实际上,如果通过“承诺高息,募集资金”,那么不仅会面对市场短期调整的影响,同时也可能触犯《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面对高额罚款的同时也有“吃牢饭”的风险。
3月1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规定,对有关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单位集资诈骗等规定作出修改补充,加大了对金融秩序犯罪处罚力度。
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条款看,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注意,这里删除了原来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这一对金额的限制。也就是说,具体惩罚金额可能会更多。
第二,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同样删除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这一限制。
第三,为了增加惩罚力度,新条款增加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新增项目,使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到更加严格。
总结:从条款的改变来看,新条款在罚款金额上更加开放,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在刑期上,改变了原来最高十年的限制,可以根据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得惩罚力度更大。
小红再次提醒广大基民,基金绝不是“一夜暴富”的理财工具,同时也不存在一定能够实现“一夜暴富”的理财方式。“股神”沃伦·巴菲特管理的伯克希尔也只有20%左右的年化收益。也就是说,你能够做到长期20%的年化收益就能封神。
投资基金最正确的方式就是,坚持长期持有。股市作为经济的“晴雨表”,在经济大趋势增长背景下,上市公司作为经济中各行业的“领头羊”,其投资价值比较明显,尤其是作为专家理财的基金,长期中为投资者创造了非常可观的回报。
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19日,自2003年12月31日以来,偏股混合型基金指数累计回报率1029.90%,年化回报率为15.59%。
投资者真正想让基金收益率成为自己实实在在的回报率,最关键的就是两点:拒绝追涨杀跌,坚持长期持有。
拒绝追涨杀跌:就是在市场暴涨的过程中,能够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追加杠杆,坚定慢慢变富的理念;而在市场宽幅调整期间,保持投资不“断供”,对市场长期投资有信心。不要希望通过猜测市场的“高低点位”,择时赚取波动收益。
坚持长期投资理念:基金不是短期赌博“暴富”的工具,而是可以成为伴随你一生的理财方式。所以,一定要坚持长期投资,只有这样才能让基金收益成为你的回报。
投资不是投机,更不是赌博。投资者如果抱有“一夜暴富”的念头,希望通过“承诺高息,募集资金”实现暴富。那么,不仅有亏光本金的风险,同时也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