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资企业注意啦!
3月4日—4月17日
合作区启动2025年下半年支持
澳资企业发展扶持申报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
可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商业用房租金补贴、品牌落地等奖励
最高500万元
2025年下半年支持
澳资企业发展扶持申报启动
3月4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下半年支持澳资企业发展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 通知截图。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pdf(下称《扶持办法》),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可申报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商业用房租金补贴、品牌落地奖励、经营奖励等,其中研发费补贴最高可达500万元。
申报事项
1
申报对象
符合《扶持办法》和《修改通知》有关要求,且已于2025年下半年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澳资企业。
2
申报时间
2026年3月4日—4月17日
3
申报条件
4
申报方式
请申报企业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根据指引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 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
5
注意事项
政策申报解答咨询电话:0756-2996442、0756-2996455
系统操作指导咨询电话:0756-8841172
补贴奖励
1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 补贴条件
入驻合作区租用办公用房且签署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含本办法实施前企业在合作区已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期)的澳资企业。
• 补贴标准
① 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租金补贴。若评估价高于实际租赁价格的,则以实际租赁价格为基数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补贴,免租期内不给予补贴。
②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租金评估价的70%且最高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为人均最高15平方米。
③ 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同一企业最多可连续补贴36个月。
2
商业用房租金补贴
• 补贴条件
对入驻合作区租用商业用房且签署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含本办法实施前企业在合作区已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期)的澳资企业。
• 补贴标准
① 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租金补贴。若评估价高于实际租赁价格的,则以实际租赁价格为基数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补贴,免租期内不给予补贴。
② 补贴标准按不超过租金评估价的70%且最高不超过70元/平方米/月。
③ 每家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对同一企业最多可连续补贴36个月。
3
商业用房装修补贴
• 补贴条件
在合作区使用商业用房开展商业活动的澳资企业。
• 补贴标准
① 按照装修费用的70%且最高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补贴,每家企业可获得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② 商业用房装修补贴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补贴金额的50%。
4
品牌落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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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要求 |
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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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区首次开店且实际经营满一年的“澳门特色老店”。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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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区首次开店且实际经营满一年的“澳门特色店”和入选“商汇馆”。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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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设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实际经营满一年的澳门“必比登推介”餐厅。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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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区首次开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餐厅且实际经营满一年的入选美团点评最新一期“黑珍珠餐厅指南”的澳门餐饮企业。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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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在最新一期“米其林指南”的澳门餐饮企业或澳门居民、澳门法人与其它地区收录在最新一期“米其林指南”的餐饮企业合作,在合作区首次开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餐厅且实际经营满一年的,按下列标准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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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其林星级三星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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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其林星级二星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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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其林星级一星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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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上述两项标准及以上的澳资企业,应当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品牌落地奖励。
5
经营奖励
• 补贴标准
① 对办法实施后新纳入统计云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澳资企业,纳统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② 次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到5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③ 第三年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增速达到50%以上的奖励30万元。
6
研发费补贴
• 补贴条件
在合作区实际经营并开展研发活动的澳资企业,经核定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万元的,可享受研发费补贴。
•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经核定的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10%,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
会展补贴
• 补贴条件
澳资企业参加合作区组织或发起的国际性的或由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他地方政府主办的专业展会。
• 补贴标准
给予9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来源 | 横琴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