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是国家为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便利中小微企业出口而设立的特定贸易方式。
政策依据: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16〕125号)及后续扩围文件
适用区域:全国经认定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市场(目前已覆盖30余个试点)
适用对象:在试点市场内注册备案的个体工商户、企业
核心特征:单票报关单货值≤15万美元,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第一部分:1039能解决什么问题?
问题一:没有增值税发票,能不能出口?
解决方案:免征不退
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
不要求提供进项发票
不涉及出口退税流程
适用场景:从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发票的小商品、日用百货、五金工具等
问题二:没有进出口权,能不能报关?
解决方案:备案制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完成市场采购备案后,即可作为经营主体申报
无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问题三:收汇难、结汇难,怎么办?
解决方案:合规收汇通道
允许以备案主体名义开立外汇账户
可接收境外汇入货款
结汇后可获取完税证明
第二部分:1039操作全流程
第三部分:1039与买单出口操作对比
| 操作环节 | 买单出口 | 1039模式 |
|---|---|---|
| 主体准备 | 无需 | 需注册备案(可代办) |
| 报关抬头 | 借用他人 | 使用自己 |
| 单证制作 | 匹配他人抬头 | 统一规范 |
| 收汇方式 | 地下钱庄/换汇 | 银行正规渠道 |
| 完税凭证 | 无 | 有 |
| 数据归属 | 归他人 | 归自己 |
| 操作复杂度 | 前期低,后期风险高 | 前期一次备案,后期规范 |
第四部分:常见操作误区
误区一:1039可以完全不做税务申报
纠正: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但经营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忽略个税申报可能产生滞纳金。
误区二:任何货物都可以走1039
纠正:以下货物不适用1039: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需要特定许可证的商品(如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需具体咨询)
单票货值超过15万美元的货物
误区三:备案后就可以自己处理全部流程
纠正:备案是必要条件,但报关、收汇等环节仍需专业操作。建议选择可靠服务商协助。
第五部分:为什么需要专业服务?
1039模式虽然政策明确,但实际操作中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
市场采购备案(市场监管部门)
外汇名录登记(外汇管理局)
报关申报(海关系统)
收汇结汇(银行)
自行办理可能遇到的问题:
材料准备不齐全,反复跑腿
系统操作不熟悉,录入错误导致退单
政策理解偏差,产生合规隐患
结汇环节不顺畅,资金到账延迟
专业服务提供的价值:
一站式完成全部备案和申报
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延误
确保每一环节符合政策要求
出现问题时有人协助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