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34号公告,修订《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并制定《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两项标准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主要优化内容
优化认证标准框架体例
将通用标准细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类;单项标准由10类精简为进出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品化妆品、商品检验4类业务标准。
保持核心模块
保留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四大核心模块,与国际《SAFE标准框架》AEO评价维度高度契合。
建立正向激励加分机制
增设附加标准作为加分项,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管理、提升关务人员专业水平,发挥信用管理示范作用。
构建梯度化认证标准体系
标准对应高级认证企业与认证企业两个AEO等级,为中小微企业优化信用认证路径。
丰富企业守法规范信用要求
考察范围延伸至更多关联主体,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合规质量。
优化调整财务状况标准
财务指标扩展为9项,包括4项偿债能力与5项盈利能力指标;区分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设置差异化要求;达标判定规则优化为相关指标2项及以上符合即为达标。
明确复核整改事项
建立"容错"机制,整改期分为6个月和1年;整改期间海关暂停原信用等级管理措施,但保留企业原信用等级,保障外贸业务连续性。
卓志外贸合规专家解读
通过认证条件核心变化
不再单独设定单项标准条件,但认证结果总分须达95分以上。
标准通过难易度评估
①内部控制:禁限审查单独考察,要求略提高;②财务状况:考核范围扩容,难度提升;③守法规范:量化要求增加且更严格;④贸易安全:核心不变但具体要求减少;⑤单项标准:加工贸易类取消,其他业务量化要求增加。
标准对比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