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模式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以促进出口贸易发展。
该模式适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允许企业在海外退货时灵活选择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无需退回原出口海关。此前,海关总署已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一年多,现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
根据规定,退货商品仅限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企业成本显著降低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新模式打破地域限制,大幅降低企业逆向物流成本、缩短退货周期,有效解决"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行业痛点,提升运营效率与国际竞争力。
消费者体验优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陈建伟指出,政策简化售后退货路径,缩短消费者等待周期,增强海外网购信任度。同时,2026年实施的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政策,对原状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消费税,并退还出口关税,形成政策协同效应。
陈建伟强调,多项政策叠加不仅减轻企业财务负担,更重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低成本、高效率的退货闭环,推动跨境电商由规模增长转向高质量品牌化发展模式。
来源:证券日报
责编|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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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