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部分规章其中包括《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拟修改内容如下:
30件将修改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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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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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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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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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
《兽药广告审查 发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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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的规定》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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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茧丝质量监督 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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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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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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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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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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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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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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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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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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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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