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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暂定12月3日拍卖2宗住宅用地,共167亩

宣城暂定12月3日拍卖2宗住宅用地,共167亩 第一房研究院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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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4-04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宁国大道以东、燕津路以南,出让面积62442.2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1077GB00023W0000000ngs2025-14号地块位于西津街道宁国大道以东、双河路以北,出让面积49030.5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41881001077GB00033W00000000。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报名竞买人达到2家(含2家)以上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2家以下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全部缴清。延迟交纳价款的,按每日1‰缴纳延迟部分的违约金。分期支付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由宁国市税务局负责催缴。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51113日至2025122日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2025122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51212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5122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平方米/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51231500

公开挂牌时间:2025123日至20251216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5121215: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121615:00

拍卖(挂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 该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皖事通或CA认证,申请人先通过皖事通注册账号或办理CA,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0563-2616620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土地矿权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竞买”-完成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企业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宁国市财政局

     工商银行宁国支行:1317090009024940154

汇款用途按照(082001+用途)格式填写

八、其他事项:

1、两宗地块土地污染调查已完成,符合居住用地出让条件。

2、两宗地中的商业用地部分须开发建设商业街区。

3、两宗地如果为同一家开发建设单位竞得,规划设计方案及配套可统筹考虑,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4、该项目应按照住建部门核准的开发建设条件予以建设。

5、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宣城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2310号),上述地块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6、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人:杨女士、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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