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2日在台州市主持召开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台州市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档案局,台州市路桥区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处、住建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行政执法分局、环保分局、水利海洋渔业局、安监局、供电公司、消防大队、蓬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代表,省市固废处理及能源建设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
台州旺能赵韡总经理与参建单位分别通报了项目建设情况。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代表和专家在对工程现场及有关资料的检查、审议后认为: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整个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都得到控制;工程消防、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安全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均已通过专项验收,同意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