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9日,浙江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组对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舟山市住建局、市环卫处等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舟山旺能公司于2015年3月底完成了二期工程建设后,最终建成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33万吨。目前我公司三炉两机的规模可以保障舟山市生活垃圾的正常处理。
专家评定组首先实地查看了我司中控室、垃圾吊控制室、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车间、飞灰固化车间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在随后的评审会上,听取了公司负责人对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情况汇报后,专家依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填埋厂无害化评价标准》(GJJ/T107-2005)的规定,详细查阅了创建台帐资料、运行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最后,专家评定组充分肯定了舟山旺能公司的建设和管理,专家组认为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均符合垃圾电厂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一致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并对我司今后的运行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管理,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的要求,全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