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0月31日,由舟山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组对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定海区环南街道等政府部门代表参加了验收会。
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工程于2014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底完成全部建设投入试运行;建设规模为:在原有的2台350t/d焚烧炉的基础上扩建一条350t/d垃圾焚烧处理线及其烟气处理、配套公用工程。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中控室、烟气净化间、脱硫系统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查看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灰库、灰场等的运行管理,验收会上,总经理张勤对该工程环境保护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听取了监测单位关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认为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