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到庆远镇龙降村开展秸秆焚烧管控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减少露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对龙降村周边田间地头、道路沟渠两侧等存在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火点隐患进行重点巡查;执法人员还与在田间劳作的群众深入交流沟通,向群众普及露天焚烧的危害及后果。

摆放在田地里的秸秆。(韦斯 摄)

执法人员在与群众沟通交流(韦斯 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7条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第119条规定。如有违反,则给以处罚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扬撒治理中队中队长覃善军表示。

摆放在田地里的秸秆。(韦斯 摄)

执法人员在与群众沟通交流(韦斯 摄)
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共通过巡查发现焚烧火点113起,其中无人机巡查发现52起,路面巡查发现61起;提前干预纠正当事人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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