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及时报备行程。2月19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与海州区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向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杜绝人员聚集。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必要召开的会议尽量采用线上或视频方式。“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三、加强个人防护。居民在乘坐电梯、进入商场超市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易接触的室外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习惯,要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购置物品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四、规范就医行为。全区各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暂停接诊。全区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应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五、配合场所防控。区内各旅游景区、重点封闭式场所、各类培训机构、文化场馆、图书室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网吧、KTV、游戏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麻将室等经营性服务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广场舞活动一律暂停。餐饮单位一律取消堂食。进出公共场所,必须严格配合落实“二必须三必查”(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行程码必查、健康码必查、疫苗接种情况必查),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流动,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7日
来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审核:宋燕
发布:闫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