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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5号) 第一房研究院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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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5号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2]第5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
名称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时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2205
镜湖区江源阀门厂地块
 
北至规划支路及现状建筑、南至赭山中路、西至文化路、东至润翔花园小区(详见规划红线图)
36780.92
 
居住
 
 
≤1.8
 
≤25%
居住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49000
9800
2022年3月24日上午9:00
2206
弋江区新兴铸管南侧A地块
北至马仁山路、南至绿地、西至弋江南路、东至空地(详见规划红线图)
68733.42(其中地块一40529.32㎡,地块二28204.10㎡)
 
地块一
居住
 
 
地块一
≤1.8
 
地块一
≤30%
居住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16200
3240
2022年3月24日上午9:00
地块二文化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具体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具体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文化用地
40年、
其他商服用地
40年
2207
鸠江区北京中路2#地块
北至华益路、南至规划恒达路、西至云从路、东至规划天池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87457.11
 
居住
 
 
≤2.0
 
≤25%
居住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120000
24000
2022年3月24日下午
15:00
2208
鸠江区新华联南侧地块
北至规划支路、南至陈棱路、西至中江大道、东至规划水系(详见规划红线图)
98990.93
 
居住
 
 
≤1.8
 
≤25%
居住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86000
17200
2022年3月24日下午15:00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22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或报价,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79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且达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第二阶段: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79000万元时,如有其他竞买人继续参与,则摇号产生竞得人。摇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206、2207、22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3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3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2022年3月2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23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4座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见上表。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竣工综合查验。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所有地块均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息)。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2205号宗地竞买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纳入自然资源市场信用“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芜湖市市区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六)2205号宗地竞得人须无偿代建一条规划支路,长度约150米,宽度约15米。具体要求详见委托代建协议,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2206号宗地竞得人须在地块二(面积28204.10㎡)内根据经批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街道中心(宜邻中心)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须优先建设地块二街道中心项目,街道中心项目全部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前,地块一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70%;街道中心项目全部单体竣工备案前,地块一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90%。

2207号宗地竞得人须在地块内提供391套(其中110㎡户型215套,90㎡户型138套,70㎡户型38套),面积约38730㎡(最终面积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的商品房,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进行回购,回购单价为13000元/㎡。具体详见《明远电缆及周边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

    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弋江区新兴铸管厂地块街道中心(宜邻中心)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特别提示: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近14天内无境外旅居史,无外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接触史,须持健康绿码进入拍卖会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胡女士0553-2963073(报名咨询)  

王女士0553-5900135(地块咨询)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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