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阶段:资产梳理阶段(4月1日—4月17日)
各部门、子公司对其所拥有的厂房、商务办公大楼、住宅(公寓)、门面等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
第二阶段:盘活方案提出阶段(4月17日—4月30日)
根据集团经营性资产具体情况,出具初步盘活方案,方案要具体并具有操作性。方案至少应包括:盘活意见(出售、出租、招商、核销等)、时间节点、具体步骤、责任人等。
第三阶段:盘活方案实施阶段(4月26日—5月20日)
根据最终的资产盘活方案,明确责任人,倒排时间表,加强风险控制。
第四阶段:督查/完善阶段(长期)
各部门、子公司按照资产盘活方案的实施,确保盘活方案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盘活方案按时落到实处。同时,对实施中的难点及遗留问题进行跟踪,建立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