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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债券发行,土地收储成重点
2025年1月20日,安徽省2025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一期—九十五期)成功发行。本批次发行金额209.03亿元,共计459个项目。本次新增专项债券平均限期16.32年,平均利率1.92%;
虽然首轮专项债重点支持安置房等民生项目,但土地收储已初现端倪。例如:亳州率先申报63个收储项目,申请专项债108.14亿元,覆盖国企、平台公司及民企地块。
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目前已有亳州、马鞍山、滁州、巢湖、合肥、长丰等6座城市启动了专项债收地,总规模约261.56亿元。
收地数量:计划收储63宗地块
总申请资金:108.14亿元(专项债券)
资金分配:平台公司项目占比75%(75.99亿元),国企项目占比27%(29.17亿元),民企项目占比3%(2.98亿元)
进度:已纳入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申报计划,待分批实施
收地数量:11宗地块
总回收价格:24亿元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重点地块简述:
朱家甸棚改地块(花山区):原价9.2亿元,拟以4.85亿元收回,用途为住宅+教育用地。
信达城西侧地块:面积27亩,收购价1.23亿元,原属安徽荣马置地,拟打造高层住宅。
奥体东侧地块:面积97.76亩,规划低密住宅(容积率1.3),收购价3.06亿元。
万达商圈地块:13.1亩,收购价3660万元,用途为住宅+社区服务。
收地数量:34宗地块
总回收价格:70.1亿元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
分期展示:
滁州市本级2025年运用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拟收购价格公示(第一期)

滁州市本级2025年运用政府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拟收购价格公示(第四期)

收地数量:4宗地块
总回收价格:19.04亿元
重点地块简介:
华阳路与紫薇路地块:137.19亩住宅用地,收购价4.13亿元,原属安徽汤泉地产。
华侨城巢湖项目地块:488.52亩商住用地,收购价6.2亿元,原计划打造文旅项目。
序号 |
产权人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性质 |
拟收回收购面积(亩)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1 |
安徽汤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安巢经开区华阳路与紫薇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
华阳路与紫薇路交口东北侧 |
居住 |
137.19 |
41300 |
2 |
安徽汤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映湖尚品 |
产业新城祥云路与天顺路西北侧 |
居住 |
56.26 |
8300 |
3 |
合肥华侨城环巢文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华侨城巢湖项目 |
金巢大道与北外环交口西北侧 |
商业居住 |
488.52 |
62000 |
收地数量:5宗地块(市本级)
总回收价格:33.42亿元

收地数量:2宗地块
回购价格:6.86亿元
收储浪潮呈爆发式增长,3月单月金额近700亿
据中指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0日,各地公示拟用专项债收储的存量闲置土地已接近850宗,总面积突破4000万平方米,涉及金额高达1282亿元。其中,3月成为收储 “井喷月”。单月公示地块511宗,较2月的294宗激增217宗,环比增幅达 74%;收储金额达684亿元,占一季度总规模的53%,较前两月合计金额(550 亿元)增长29%,彻底点燃土地收储的 “加速键”。
专线债实施单位及对象有哪些?
1、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须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作为项目业主。
2、专项债券收回收购的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
第一梯队: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第二梯队: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流拍两次以后)。
第三梯队: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第四梯队: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第五梯队:其他用途的土地。
注:低效用地再开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可列入改造开发范围。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得列入改造开发范围。
申报专项债券资金拟收回收购的土地必须纳入二零二五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监测监管系统的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才能申报使用专项债券。
对司法拍卖变卖的土地。鼓励地方政府参与竞买,但至少要两次流拍之后,争取在一个适当的适合的价格水平再出售(在变卖价格不高于基础价格的前提下,可按变卖价格确定收地价格)。
对于收回收购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对于企业仍然要使用的地块出具新的规划条件,重新核算地价,并补缴相应的价款(注意收支两条线,不能相抵)。
对于收回收购土地的先后顺序,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第一梯队不会变动,部分地区在存在大量工业用地闲置的情况下,会将其他用途的土地纳入第二梯队。
结合《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地情况,土地收储资金一般来源于以下四个渠道。
1、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2、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3、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
4、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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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智库观点:
短期看,收储政策可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减少烂尾风险;长期看,通过控制土地供给节奏,政府能更精准调节市场供需,避免房价大起大落。这场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再分配”,不仅是楼市调控的工具,更是中国经济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的缩影。安徽的探索,或许正在书写房地产下半场的“新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