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容积率不得≤1.0、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
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竞得人应无偿代建提升向阳路南侧、锦绣路北侧、世纪大道西侧绿化带。竞得人需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公厕,公厕应设独立对外出入口。
(三)LXGT[2025]13号地块内应同步配套一所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并具备基本使用条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教育主管部门使用,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县教育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竞得人无偿代建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需沿路独立占地设置,建成并具备基本使用条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城关镇人民政府。
(四)LXGT[2025]13号、LXGT[2025]14号地块、LXGT[2025]15号地块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地下一层,含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地下住宅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五)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六)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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