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29日,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丽水市建设局、丽水市莲都区环卫局以及丽水市水阁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此次评审工作。同时,公司特别邀请总部运营管理部部长潘惠连专程来公司指导此次评审工作。
首先,省住建厅领导、专家和市建设局、环卫局及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一起对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在公司管理团队的引领下,专家组分别了解并查看了公司的集控室、垃圾吊控制室、卸料大厅、出渣处理线、飞灰固化设施以及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无害化设施设备的工况。然后,专家组和省市相关局区领导一起,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对项目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情况的汇报。之后,专家组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各类图纸、批复、函件、台账、记录以及检测报告等文件料进行了详细地查阅,并在所有人员回避后按照相关规定内容和指标逐项进行评价打分。
最后,专家组及省市区相关领导一起对丽水旺能此次评价结果进行座谈反馈。专家组充分肯定了丽水旺能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一致认为丽水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均符合垃圾电厂无害化评定相关规定的要求,顺利通过无害化AA的等级评定,并对公司目前运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今后的发展给出了指导性建议。
这次顺利通过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AA等级评定,是对旺能股份收购丽水旺能后公司战略调整的充分肯定,也是丽水旺能管理团队辛勤付出的结果。这是丽水旺能的里程碑,更是丽水旺能新的起点。我们将以此为新的契机和动力,竭力全面推进丽水旺能内外部各项工作,为丽水旺能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