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专用反光膜质量缺陷,造成部分机动车号牌反光膜破损、不易辨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从8月1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召回2013年度出现反光膜破损问题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进行免费更换。
对于收回的不合格号牌,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统一销毁,彻底消除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的潜在隐患。
从12月1日起,仍悬挂此类牌照的将按故意污损号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2013年我省制作发放的一批汽车号牌,因反光膜存在质量缺陷,在使用中出现了反光膜破损,致号牌表皮脱落的情况,形成大量的“掉漆”号牌。这部分号牌不易辨认,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一些车主认为“掉漆”并非故意为之,交警处罚无据,且悬挂此类牌照不易被电子警察拍摄,因此迟迟不肯主动更换。为消除这一潜在的交通隐患,省交管局经慎重研究后,决定集中召回免费更换。
具体工作安排:
具 8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各基层交警大队会加强更换“掉漆”号牌的宣传,并对2013年登记使用的机动车号牌进行全面汇总。交警在路面执法时发现此类号牌后,会向驾驶人或车主发放《更换机动车号牌告知单》,督促更换。
从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交警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仍悬挂“掉漆”号牌的,会当场收缴,并出具《限期更换机动车号牌通知单》。驾驶人或车拿到通知单后,限期15日内更换号牌。
从12月1日起,对仍悬挂“掉漆”号牌的,交警会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更换不合格号牌渠道
一、驾驶人或车主可以直接到位于省城太榆路50号、山西汽运集团晋龙捷泰运输公司院内的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现场免费更换。
二、可到车辆登记地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车管所登记更换,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通过免费寄送拿到新号牌。更换号牌需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和原号牌。号牌更换期间,驾驶人可持《机动车号牌更换通知单》在省内道路行驶,更换后的号牌将集中销毁,彻底消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