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为机动车驾驶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二大队在辖区京昆高速太原方向460KM+500M处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
抓拍超速驾驶、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小型车辆限速120KM/H,其他车辆限速100KM/H
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始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结合长治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长治市以下地点设置2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太行西街(迎宾大道)与小常煤矿路
2、太行西街(迎宾大道)与208国道(余庄三岔口)
3、太行西街(迎宾大道)与湖滨路(气象塔)
4、紫金街与西二环(蒋村)
5、府后街与太行南路(客运中心东侧)
6、府后街与潞阳门路(都市名门)
7、五一街与西一环(瓦窑沟)
8、五一街与站前路(颐龙湾小区)
9、东西大街与长兴路(西路口)(长治商厦)
10、五针街与天晚集路(长治县连接线)
11、太岳街与丰恒路(四中)
12、太岳街与潞阳门(格林小镇)
13、太岳街与东外环(中山头)
14、潞阳门路与清华街(清华厂门口)
15、英雄路与清华街(南广场南口)
16、紫金街与太行北路(紫坊村)
17、府后街与长兴中路(鹏宇岗)
18、府后街与延安中路(旧五中)
19、府后街与经九路(御林小区)
20、五一街与站前路以东丁字路口(电池厂)
21、德化门大街与天晚集路(市二院南)
22、延安路与新营东街(凯旋小商品市场)
23、延安路与县前巷(华北机电)
24、延安路与花园街(六中)
25、英雄路与月华街(LED园区)
上述路口设置交通CCTV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予公示。
自2017年5月6日起正式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