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由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米东区环保局组成的专家组一行到华泰公司,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华泰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2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进行验收。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 经济运行部 安全环保部部长梁斌、股份公司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经理肖军、华泰公司董事长冯斌等陪同验收。

肖军对华泰公司二期项目环保验收进行了简要历程说明。华泰公司二期项目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于2016年7月完成环保验收现场环境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下发的《关于暂缓审批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通知》,华泰公司对二期项目乙炔干法工艺和湿法工艺进行先进性比较、新建2000m3事故池和回用水站建设、化工废水零排放、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整改。
专家组一行来到米东工业园周边,现场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完成情况。随后先后来到聚合生化、氯乙烯触媒库房、危废库房、污水站等处,实地查看环保装置运行和现场环评符合性情况。

经过一上午的现场验收、查阅资料,专家组一致认为华泰公司二期项目认真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时对华泰公司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环评要求对电石渣进行综合利用,对后续电石渣的综合利用措施进行情况说明,严格管理,对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各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全部交由有资质机构安全处置。二是对于厂区内及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严格按照“环评”及相关规范进行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各项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公司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厂区内环保达标排放情况和环保装置运行情况,做好群众监督。
“安全是员工的生命线,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愈发严峻的环保压力以及华泰公司特殊的地理位置就要求全体员工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和防范措施。此次环保验收的顺利通过不是“长期饭票”,更需要全体干部员工以更高、更严、更细的要求持续做好基础管理、安全环保、技能提升工作,将环保管理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丰收。
【文字来源】党政办公室 吕娟
【图文编辑】党政办公室 吕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