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打着“无本生利”“分享经济”等幌子的
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
很多人在不懂投资
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
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
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最终落入非法集资
经济犯罪的陷阱
被骗者贪图利欲“飞蛾扑火”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投资人的心态具有普遍性。他们有的对投资项目根本一无所知,有的被高利诱惑失去理智,有的仅仅因为周围人都参与了而盲目跟风,但也有人尽管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仍抱着“赚一把就出来”的侥幸心理,想火中取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李玫瑾:
很多人也有很高的学历,平时也表现非常理性,但是他们总是觉得,我捞一把就走。事实上,当他进去真正捞到的时候,他又会觉得这么容易,我就再捞一把,就类似于进赌场,但最后本金都没了。
非法集资的“十大类型骗局”
为了更好地让公众识别骗局,公安机关通过梳理近年来各地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温馨提醒:
要“四看、三思、等一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