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旨】
本章特赞伊尹之公忠体国,具有古代大臣风范。
【原文】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
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译解】
公孙丑说:“伊尹曾经说:‘我看不惯不合理的行为。’于是把太甲放逐在桐邑那个地方,百姓非常高兴。等到太甲变得贤能了,又把他迎归京城,百姓也很高兴。有贤德的人做臣子,但他的君王不贤明,就可以把君王放逐到别处去吗?”
孟子说:“有伊尹那样公忠体国的就可以,没有伊尹这样大公无私的心志,那就叫篡权了。”
【心得妙解】
(一)本章大意解析
太甲年轻时无知,故习于不善,虐肆百姓,不按祖宗成汤之法规行事,妄行自专,故人民怨声四起,伊尹便搬出祖规国法,将之置于桐,再以圣哲的道理教导,终于三年后太甲幡然改过,如同再造,故伊尹依礼迎回,受百姓列队恭迎,成为商代之贤君。伊尹其素志皎然,而行非凡之事,实为成圣贤之基石。
(二)进德修业之妙义
圣哲言:“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太甲之幡然悔悟,受万民夹道欢呼即为证明。有过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过而不改是为过也。改过也有几个如下的境界:
1.能知过—觉夫;
2.乐闻过—好夫;
3.肯认过—善夫;
4.敢改过—勇夫;
5.寡其过—谦夫;
6.不二过—丈夫;
7.无犯过—贤夫;
8.揽他过—大夫;
9.担众过—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