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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2023 /7/23
第十二章(下篇第三章)
○公孙丑篇○ ☯
【章旨】
孟子强调君子之取与不取,皆当以义为依据。
【原文】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公孙丑篇○ ☯
【译解】
孟子的学生陈臻问孟子道:“从前在齐国,齐王送给您上等镒金两千两,您却不肯接受。后来在宋国,宋君送给您普通的镒金一千四百两,您却收下了。在薛国,薛君送普通的镒金一千两,您也收下了。如果从前不接受是合理的,那么后来接受便不合理了;如果后来接受是合理的,那么从前不接受便不合理了。夫子在这里面,总要占一种吧!”
孟子说:“我前后都是合理的。在宋国的时候,我将长途跋涉去梁国,对远行的人一定要有赠送旅费之礼,宋君送金子来,说是:‘赠送旅费。’我为什么不接受?当在薛国的时候,因为有人要暗中谋害,怀有戒心,薛君送金子来,说是:‘听说夫子有戒心,所以送这些费用给夫子设置兵备。’我又为什么不接受?至于在齐国的时候,安居无事,如果接受赠金,就在道理上站不住脚。在道理上站不住脚,却送东西给我,这是拿财货来收买我啊。君子哪里可以用财货来收买呢?”
○公孙丑篇○ ☯
【心得妙解】
(一)本章大意解析
孟子对收受财物是有一定的原则的。该拿则接受,不该拿则称“无故而取”,此为不义。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齐王之无故馈金,正属于以财货惠人,目的在于收买人心,故不应贪取。所以,圣贤处处以道义为本,货财仅为生存之需,不应奢求太多。
(二)进德修业之妙义
一丝一缕均有其主,进德修业者于其每一起心动念、举手投足间都应注意。昔日颜回安贫乐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此无他,明“道”之故。当人送之以黄金,他每自嘲道:“外财不富命穷人。”毕竟,富与贵均可视为浮云,不足以动其心,此乃养廉之道。欲望永无止境,知足者必常乐,诚哉斯言!
孟子合乎道义地接受财货,一方面是周游列国之需,另一方面也是给对方一个尊师重道的机会。至于无缘无故地收买人心,是孟子所不齿的,毕竟圣人是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的。
这个世界上的人分工不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士农工商皆有不同的分工。然而弘扬圣道的智者,如果事事亲为去种地、去耕田、去织布,哪里还有心思悟道度众呢?哪里还能周游列国呢?故孟子接受合理的财货也属道义之中,无可厚非。
书名:《走进孟子的世界》连载...
作者:李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