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天下一家
世界大同
子
尽心篇 第三十四章
【章旨】
本章言事有轻重,行有大小,以大包小可也,以小信大,未之闻也。
【原文】
孟子曰:“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
【译解】
孟子说:“陈仲子这个人,如果不合于义的,即使把齐国给他,也不肯接受,这是大家都相信的;这好比舍弃一篮饭、一碗汤一样。做人的最大错处,莫过于失去父兄、君臣、上下的伦常。因为他的小义而相信他的大节,这怎么可以呢?”
【心得妙解】
(一)本章大意解析
本章说陈仲子这个人,面对不合于义之事,即使把一个国家给他,他也不肯接受。以大义包容小节可以,但是以小义就相信一个人的大节是不可以的。圣贤之心,进不为求荣,退不为免祸,行仁义而已,遵道而行之,方为大丈夫。
(二)进德修业之妙义
察人之学,在于看其心是否合于道。表面的事情,总是让人眼花缭乱,目眩神迷。只有于隐微之间,才可知晓其本质。若因为一个人的小义而相信他的大节,不免失去了察人之智。因为大节非任何人都能为之,必须有大格局、大境界、大愿力的人才能为之。
尽心篇 第三十五章
【章旨】
强调政治制度所应把握的原则和尊严性。
【原文】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译解】
桃应问说:“如果舜做天子,皋陶做狱官,假如其父瞽瞍杀了人,那该怎么办呢?”
孟子说:“依法把他逮捕起来就是了。”
桃应说:“那么舜不阻止吗?”
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皋陶执行法律呢?舜当国家的天子就要接受这个国家的法律。”
桃应又问:“那么舜该怎么办呢?”
孟子说:“舜把抛弃王位看作像扔破草鞋一样。他会偷偷背起他的父亲逃走,沿着海边隐藏起来,尽他的一生,高高兴兴地侍奉他的父亲,而忘掉天下。”
【心得妙解】
(一)本章大意解析
孟子的弟子桃应,提出一个假设:“舜为天子,而皋陶做法官,假若瞽瞍杀了人,皋陶该当如何处理呢?”这似乎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未料孟子的回答干净明快:“把他逮捕起来就是了。”从皋陶执法的立场看,只管法规,不管人情,只对事不对人,瞽瞍杀人,若属事实,当然应该依法逮捕,依法判刑,这是别无选择、毋庸置疑的。
两难在舜。一方面,舜为天子,授权皋陶执法,面对自己的父亲杀人犯罪,他肯定不能滥用权威,阻挠皋陶的追缉行动。另一方面,舜亦为人子,父亲处于被判刑的境地,自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说什么大义灭亲的话,灭亲就是不仁啊!
法家思想觉察到儒家家族伦理与政治伦理的冲突,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忠孝不能两全的问题。当二者不能两全之时,成全为人子之仁是为儒家第一位的考量。法家的政治伦理,则是以维护君臣之义为首要关怀,故试图强化君臣之义的分量,由是而言,大义灭亲是其主要的行事原则。
书名:《走进孟子的世界》
作者:李星莹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