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走进孟子的世界》
滕文公篇
第十五章
|(下篇第十章)
【译解】
匡章对孟子说:“我们齐国的陈仲子,难道不是真正的正直廉洁之人吗?他住在于陵,三天没有吃饭,以致耳朵听不到声音,眼睛看不见东西。正好门外面的井边有一株李树,有一颗李子已被虫子吃了大半,他看不清楚,爬过去拿来吃,咽了好几次才下肚,耳朵这才听到了声音,眼睛看见了东西。”
孟子说:“在齐国的士人里面,我必须把仲子看作首屈一指的人物。虽然如此,可是仲子哪里能算是廉洁呢?想把仲子的操守扩充到极限,就非得变成像蚯蚓才可以做到。因为那蚯蚓,向上面吃的是干燥的土壤,向下面喝的是地下的泉水,可是仲子住的房屋,是伯夷那样清高的人建造的,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建造的呢?他吃的粮食,是伯夷那样清高的人种植的,还是盗跖那样的强盗种植的呢?这都是不可知道的啊!”
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管他是谁建造的、谁种植的,总之他是亲自编织了草鞋,妻子开辟纺织麻线的事,拿这些去交换来的。”
孟子说:“仲子,出生在一个齐国世代做官的家族里。他哥哥名叫陈戴,有封地在盖邑,每年的俸禄有一万钱的粟。仲子认为哥哥的俸禄,是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就不肯受用;认为哥哥的房屋,是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就不肯居住;于是避开了哥哥,离开了母亲,一个人住在于陵。有一天,他回到哥哥家,正好有人送一对鹅来给他哥哥,仲子皱着眉头说:‘要别人送的这种嘎嘎叫的东西干什么呢!’过几天,他母亲杀了那只鹅给他吃,他正吃着,恰巧他哥哥从外面进来看见,就说:‘这就是那嘎嘎叫的东西的肉啊!’仲子一听,就到外面去吐掉了。母亲的东西不吃,妻子的食物却吃;兄长的房屋不住,于陵的房屋却居住,这样能称得上廉洁的典范吗?像仲子这种人,非得变成蚯蚓不可,才能把他廉洁的操守扩充到极限啊。”
【心得妙解】
(一)本章大意解析
匡章羡慕陈仲子,认为他是一流的人才,因为陈仲子不羡慕富贵荣华,淡然无求,有超然物外之志。然而孟子认为人当是群居的,必须互相的亲爱与帮助,才能共存,这才符合人道。按照人道的规律来发展,必须要有孝悌忠信的德性和礼义廉耻的节气。若只知道一味避世,则如“蚯蚓”罢了。
(二)进德修业之妙义
躲脱不一定是解脱,一味躲脱也不是超越豁达的境界。陈仲子纵然有其志节的一面,但终究不如能妙用般若智慧的智者。天下万物非我所有,只能妙用不能拥有,当然妙用的并非是杀、盗、淫、妄得来的不义之财。“仁者以财发身”,如此才可以兼善天下啊!
《孟子·滕文公篇》在此告一段落,透过孟子的阐述,我们便能明白孟子之所以辟邪说的理由所在。其舍我其谁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法的。
书名:《走进孟子的世界》
作者:李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