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学生在校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学生在校发生事故谁来担责? 功平法律服务
2015-12-17
2
导读:在我们的热线咨询中,有几例这样的案件,均是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事故导致受伤。一般家长都会咨询事故责任该向谁

在我们的热线咨询中,有几例这样的案件,均是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发生事故导致受伤。一般家长都会咨询事故责任该向谁追究,而责任比例又占多少。

其实,一般来说,学生在学校嬉闹受伤,主要需要担负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
  1、致使受害人受伤的其他学生
  其他学生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需要满足:
  (1)发生了与受害人嬉戏打闹的行为;
  (2)受害人确实是因为与同学嬉戏打闹受到了伤害的损害事实;
  (3)嬉戏打闹的学生都有足够的能力意识到这样的行为会受伤,主观上有过错。
  在课间嬉闹时,直接导致受害人受伤的学生若满足了上述条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学校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即学生在学校嬉戏打闹受伤,若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可以免除责任。若学校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受害学生本人
  并不是受害者就一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的规定,在课间嬉闹,若受害学生在也对其受伤有过错的,那么其本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在实际案例中,一般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案件,各方均需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而此类案件一般建议自行协商处理,如确实难以划分赔偿责任,可起诉到法院处理。

维权热线:18071126726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功平法律服务
彭功平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的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劳动纠纷等。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内容 0
粉丝 0
功平法律服务 彭功平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我们的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劳动纠纷等。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