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1月22日,已有众多省份已公布了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的正式稿或意见稿,以下是各省份的方案出台情况:
方案出台情况
省份
正式稿 (10个省)
福建、海南、广西、江苏、四川、内蒙古、甘肃、宁夏、山西、青海
征求意见稿 (11个省)
吉林、江西、辽宁、陕西、天津、云南、湖北、贵州、黑龙江、山东、新疆
内部稿 (2个省)
广东、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