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升级背景下的出海合规实务指南
数据来源:商务部公告、金杜律师事务所、清华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北京商务区全景,图片来源:Wikimedia Commons,CC BY-SA 4.0
开篇:你的公司,可能正站在一条分叉路口上
3月27日,距离清明节假期还有几天,商务部悄然发出两份公告——对美国启动两项贸易壁垒调查:一项针对美国破坏全球产供链的做法,一项针对美国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措施。
这两份公告的分量,绝对值得每一位正在出海或计划出海的企业主和法务负责人认真对待。
表面上,这是两国政府之间的对弈。但对于新能源整车、光伏储能、芯片设计、跨境数据服务这几类企业,它带来的影响是具体而直接的:中美之间的合规框架,正在快速重构。
一、法律背景:这两份公告意味着什么?
2026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连续两次对华发起301调查——3月12日以"产能过剩"为由,3月13日以"未有效禁止强迫劳动产品进口"为由,涉及中国在内的多达60个经济体。
中方的回应是精准对等的。
商务部于3月27日依据《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分别就美国破坏全球产供链相关做法和措施、美国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相关做法和措施,对等发起两项贸易壁垒调查。
调查一(产供链):被调查措施为美国在贸易相关领域实施的破坏全球产供链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限制或禁止高新技术产品对华出口,以及限制或禁止关键领域双向投资等。
调查二(绿色产品):被调查措施为美国实施的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绿色产品对美出口、减缓新能源项目部署、限制绿色产品相关技术合作等,上述措施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等中美两国共同缔结或参加的经贸条约。
本案调查期限自立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
对中企的实际影响是什么? 这意味着调查结论一旦出炉,中国政府手中将多出一张有法律依据的"反制牌"——后续无论是对美加征关税、限制特定技术出口,还是对在华美资企业采取措施,都有了明确的程序依据。企业必须提前研判,自身所在赛道在这张棋局中处于哪个位置。
① 新能源企业:美国市场之门越关越窄
对于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出海美国的中资企业,目前面临的不是单一政策风险,而是"多重锁门"模式:
市场准入层面,《通胀削减法案》(IRA)将清洁能源税收抵免与"在美制造"深度绑定,中国制造的光伏组件和电池几乎被全面排除在补贴之外。商务部此次绿色产品贸易壁垒调查,正是从WTO规则层面对这一做法提出法律挑战。
强迫劳动层面,《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自2022年起持续扩大适用范围。进入美国海关的涉疆原材料产品,面临"有罪推定"式核查,多晶硅、蓄电池原材料在内的清单仍在动态更新中。
CFIUS审查层面,特朗普2.0时代,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重点料将延续前期方向,中国新能源企业对美并购可再生能源公司仍整体持观望态度,资产置换或成资本出海美国的参考路径。
对中企的实际影响是什么? 美国市场短期难有突破性窗口,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市场将成为战略替代,但同样需要合规准备。供应链溯源文件(CoC)和第三方审计将成为进入任何主要市场的"标配证件"。
② 芯片/半导体企业:穿透制裁+云端管控双重收紧
这是监管收紧最密集、执法力度最重的领域。
实体清单穿透规则:2025年9月,BIS发布"列单主体50%股权穿透制裁规则",若某实体由实体清单、军事最终用户清单等清单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所有权,将同等适用对应清单的管控限制。目前该规则已暂缓至2026年11月10日,届时将无期限生效。这对有复杂股权结构的半导体企业是重大风险点。
云端远程访问管制:2026年1月,美国众议院通过《远程访问安全法案》,将"远程访问"纳入出口管制范畴,明确将外国主体通过云计算等方式远程调用美国受控物项的行为纳入许可证审查,以堵截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数据中心租用高端AI芯片的操作模式。
执法罚单创历史纪录:2026年2月,BIS与应用材料公司就其违规向中国实体出口芯片制造设备一案达成和解,罚款金额高达2.52亿美元,是BIS史上第二高罚单,同时发布3年出口特权禁令。
对中企的实际影响是什么? 即便是通过第三国采购、境外子公司运营,同样可能触发穿透管制。股权架构审查和供应链源头追溯,是2026年芯片企业必须完成的合规功课。
③ 数据跨境企业:从物理出口到"数字出口"全面收紧
美国在AI领域的出口管制,已从封锁芯片硬件延伸至管制算法模型与数据流动,包括限制模型权重出口、禁止美国云服务商向中国提供大模型训练所需的公共数据集。
与此同时,中国侧的数据跨境监管同样在收紧。根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数据出境需经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重要数据需经政府审批。中外双侧监管的交叉合规,已成为数据出境业务的标配难题。
伴随制裁和出口管制制度中域外管辖理念的推广,合规审查不再局限于本国法律对本国企业行为的约束,而是可能触及国外供应链节点、海外关联实体、跨境数据与技术传输环节等多个维度。
对中企的实际影响是什么? 数据出境的合规文件不再只是国内监管要求,也是在欧美市场运营所必须准备的文件体系。一套文件、多端合规的设计思路,将显著降低企业成本。
【案例背景:综合国内多家新能源出海企业的共通情形脱敏呈现】
某华东储能系统集成企业,主营磷酸铁锂储能柜,计划进入北美市场,并已与美国某电力公司签署意向合作协议。
在启动供货前的合规尽调阶段,企业法务团队发现:其电池pack工序所用的一家供应商,核心零部件采购地为某被列入UFLPA关注名单的地区。虽然企业自身并未直接采购涉疆物料,但按照UFLPA"供应链溯源至原产地"的审查逻辑,仍面临被海关扣押的风险。
同时,企业在欧洲已设立的分销子公司,持股比例中有一家参股方因投资背景问题被美方关注,触发了潜在的CFIUS申报义务,影响到其向美国子公司的技术授权安排。
最终决策:企业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在进货环节引入供应链审计机制,对涉疆风险材料完成替代认证;同时就欧洲持股结构向CFIUS提交自愿申报,将合规风险前置处理。整体调整周期约4个月,进入美国市场的时间表推迟,但规避了事后被扣押货物和罚款的重大损失。
四、中企特别提示:五个最常见的出海合规误区
误区一:"我没有美国业务,跟我没关系。" 只要你的产品含有美国技术成分、使用美国云服务,或通过有美资背景的中间商销售,均可能触发EAR(出口管理条例)的域外管辖。
误区二:"第三国中转就能绕开制裁。" 穿透规则和转移管制正是专门针对这一操作设计的。新加坡、马来西亚、UAE中转模式已受到BIS重点监控,2025年已有多起刑事追诉案件。
误区三:"壁垒调查是政府的事,企业等结果就行。" 恰恰相反——调查期间,商务部将向利害关系方征集意见。企业主动参与调查、提交证据,是影响调查结论和后续反制措施力度的重要机会。
误区四:"数据出境只是IT部门的事。" 数据跨境涉及法律、IT、业务三方协同。处理用户数据的海外SaaS服务、员工数据的境外HR系统,都属于数据出境场景,法务必须提前介入审查。
误区五:"合规是大企业才需要的。" 中小新能源和半导体企业同样是BIS和USTR的关注对象。执法案例显示,小型供应商更容易成为穿透追溯的"薄弱环节",反而面临更高的被牵连风险。
「「闫说跨境并购」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鹏和律师的精英律师团队倾力出品。」
闫鹏和
中银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境内外企业兼并与收购、跨境合规与风险管理、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
关于闫鹏和律师
闫鹏和律师(Harvey Yan)现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闫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并曾就读于“北大全球高端法商人才计划(GLBE)未来领袖班”,先后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及伦敦帝国理工学院完成并购与经济学高阶课程。
闫鹏和律师专注于公司法、并购与跨境投资领域,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跨国集团提供重大复杂交易的法律服务。他以兼具法律精准性与商业洞察力著称,能够在中国与国际商业实践间游刃有余。
凭借在跨境并购及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杰出成就,闫鹏和律师于2025年荣登The Legal 500中国精英榜单、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 China)评选为并购领域推荐律师;同时入选LEGALBAND《2025年度中国顶级律师榜单》,被特别推荐为“境外投资领域优秀律师”及“客户首选外资机构律师15强”之一。此外,他荣获中国并购协会第十七届中国并购年会“最佳并购律师”称号,并被律新社评定为“2024年度海外投资与工程领域品牌之星·领先律师”、“2022年度卓越管理影响力人物”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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