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公告。专项检查开启范围:消防服务机构及消防工程师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为必检项!
具体内容如下: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负责人应由一级消防工程师担任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原文链接:
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article.jsp?menuId=01&article_id=4793f57e-02da-4257-bd9c-628a0026f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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