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改善多层住宅居住条件的民生需求,减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4月8日下午,黄浦区房管局组织召开“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培训会。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浦区管理部工作人员受邀为黄浦区已加装电梯的业委会、居民代表提供政策解读。
培训结束,黄浦区房管局、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还与居民共同深入探讨、破解典型案例热点、难点问题。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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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已施工
电梯项目必须已施工且已支付建设资金,施工之日起五年内可提取。
提取顺序
业主本人及配偶>业主直系血亲。
多人共同提取的,应当一次性集中办理。
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公积金贷款、无冲还贷等提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