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和短评】P2P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是未来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后不仅发展越来越快,而且创新形式也会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创新,监管层的监管必不可少。作为合规合法经营的P2P公司,信和认为监管对规范整个行业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P2P的出现及发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能因为一些不好的现象而忽略其本质。所以我们认为监督的同时,也不能把P2P限制过死。
近期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新闻不断,一方面在余额理财市场,有关人士在不同场合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总体来看,在承认其创新性的前提下,都对其给传统金融机构存款业务造成的巨大影响纷纷提出了质疑,更有金融机构的有关人士直接表明,余额理财的方式已经造成了银行大量的存款流失,而在这种背景下,出于存贷比指标的考核,银行只能减少相应的贷款规模,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银行信贷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在P2P网贷市场,前期不断上演的跑路潮也开始使得这一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遭到市场人士的诟病,认为网贷行业缺乏必要的监管,应该尽快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一时间,关于创新与监管的话题在业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一对看似不相干的概念,却似乎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变成了矛盾的共生体。
为此,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业态今后该如何发展,应该从两方面来加以理解。首先,适度的监管是必须的。比如像P2P网贷行业,在此前7年多的发展历程中,由于其高回报率的特点,吸引了大批的投资人参与到这个行业中来,其对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人创业者的资金支持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嘉许,一批主流平台企业借助这股东风迅速做大做强,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但很多小型平台却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自身经营不善而导致了最终的倒闭,甚至有一些老板捐款跑路的现象发生。归根到底,在于监管的缺失,造成了市场对于这个行业门槛很低、利润很高的错误认识,因此,必要的、适度的监管是必须的。但在监管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再犯以前“一管就死”的老毛病,要给互联网经营企业的创新留出必要的空间与余地。
其次,互联网企业在实施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这种创新不能过于超前,现在市场上有一种声音,认为今后互联网企业要生存,就必须通过创新来突破监管,这种认识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非常危险的。创新既要符合市场的实际需求,也要同时注意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对现有金融格局的冲击,因为创新业务的结果事先是没有人能够准确预估的,互联网企业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避免因为过度创新而给整个社会,给普通老百姓,最终给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最后,该人士表示,创新与监管看似矛盾,但实际上都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具有哲学意义上的辩证关系,而这种关系将始终存在于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与其将其独立起来,倒不如互相承认对方的存在,通过一定程度的互相融合,来实现共同的发展,这才是真正的未来发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