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互联网金融抬高社会融资成本的质疑,政协委员梅兴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没有抬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小企业的破产主要是由于战略失误造成的。
民建中央也列数出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包括金融法律制度缺失、存在监管灰色地带、账户管理真实性和安全性存疑、资金被挪用现象普遍、征信交换困难、信息披露不充分。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认为,P2P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的暂时缺失。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
在具体监管方式上,分类监管成为委员的共识。马蔚华提出,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进行分类型监管。如对于通过风险备用金等方式承担了贷款信用风险的平台,应参考监管部门对银行资产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设置风险备用金的提取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实行分级监管。同时,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不能仅从体量大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决定监管的松紧,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见,可能上半年就出台。